大正藏第 24 册 No.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No.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
尊者毗舍佉造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创明受近圆事及苾刍等要行轨式
开阐于调伏, 善闲调伏义;
正住调伏中, 能舍非调伏。
敬礼如是师, 法及于圣众;
我今随所解, 略摄毗奈耶。
懒惰少慧者, 于广文生怖;
虽勤亦不乐, 入斯调伏海。
欲令彼趣入, 不起大疲劳;
结颂作阶梯, 胜人见津路。
可赞财圆满, 能生胜梵宫;
三摩地涅槃, 并由于戒得。
离斯毗奈耶, 众事不能净;
还如极浣衣, 弗濯于清水。
犹如月轮缺, 夜分靡光辉;
于佛教出家, 尸罗亏亦尔。
是故舍懈怠, 当乐戒庄严;
欲了作不作, 当勤闻律教。
苾刍应作意, 求解毗奈耶;
要由先自明, 后当行教授。
能于四众中, 得殷重恭敬;
过未现诸佛, 内藏此人持。
勤求正法中, 及有情利益;
自防于戒蕴, 善护勿令亏。
他人若有犯, 悉皆来请问;
于决了义中, 获得于善巧。
怨处能降伏, 知法与法俱;
常不被他轻, 大众中无畏。
若所在方隅, 有明律教者;
佛言我无虑, 由彼发光辉。
牟尼如是说, 律德不思议;
由此应勤求, 受持于律藏。
苾刍满十夏, 自善护律仪;
于法式明了, 授出家圆具。
戒经及广释, 文义皆精善;
为他作依止, 于彼能教授。
非唯少解义, 浅识事多疑;
要剖析分明, 大师语无乱。
于戒本广释, 若不能解了;
愚痴六十年, 终须仗他住。
当依老者住, 若无依少年;
师少不应礼, 余皆如小作。
凡欲出家者, 随情诣一师;
问难事若无, 须时应摄受。
若作五无间, 及是贼住人,
变化非人形, 外道聋哑类,
若是扇侘等, 及污苾刍尼;
犹如碱卤田, 不生于戒种。
若犯边罪人, 负债兼有病,
现是王臣将, 大贼及是奴,
生处贱阙支, 十指相黏着,
手足皆挛跛, 曲脊鼻匾㔸,
被女担所伤, 及长粗小脑,
并过分龋齿, 瞷眼不分明,
眼大小黄泡, 及以红赤类;
如斯不端正, 皆不许出家。
略说可遮事, 要唯有三种:
谓色形氏族, 由斯污僧众。
色谓赤发等; 形谓恶首面,
又驴等耳头, 及无于耳发,
象马猕猴状, 及鼻唯一目,
无目牛马齿, 或复齿全无;
族谓旃荼罗, 竹师除粪等,
及拐行等类, 斯皆律所遮。
若有净信者, 所说过皆无;
遍身应审观, 问知无障法。
摄取经八日, 存意好瞻相;
若先观察者, 无劳经一日。
先授与三归, 次与五学处,
应着鲜白衣, 立在于僧前。
僧伽既许可, 当依出家法,
先请轨范师, 次授十学处。
既受求寂法, 一切众俗侣,
于彼应赞礼, 由离俗缠故。
破惑众翳除, 着大仙衣故;
为此光晖盛, 犹如日初出。
如三十三天, 圆生枯叶落;
彼受近圆戒, 众罪悉消除。
在中方满十, 苾刍减不许;
边方受具者, 齐五过随意。
东境奔荼跋达那, 此界有树号娑罗;
北山名曰嗢尸罗, 寺名答摩娑畔那;
西界村名窣吐奴; 南边城号摄伐罗;
佛说此内是中方, 于斯界外名边国。
苾刍戒清净, 堪授他近圆;
非是螺贝鸣, 腐烂空中树。
秉法者知律, 余四九清净;
受具可称赞, 诸天应敬礼。
众满界内同, 清净者秉法,
无障羯磨善, 谓近圆五因。
如毗婆沙说, 十种得近圆;
世尊一切智, 是名自觉受。
憍陈如上首, 得定道五人;
贤部诸净心, 彼悉从归得。
法与由使得, 善来成苾刍;
大姓迦摄波, 无由敬师得。
童子邬陀夷, 善能为问答;
称可大师意, 佛言成近圆。
中国满十人; 边方数充五,
或复过于此, 秉须知法人。
又因乔答弥, 大世主请佛;
为说八敬法, 斯名得近圆。
除八余若受, 皆白四羯磨;
依前之所说, 受具并皆听。
才受近圆已, 应告五时差;
冬春雨终长, 量影依人数。
冬四九月半, 乃至正月半;
春四从正半, 乃至五月半;
雨一从五半, 乃至六月半;
终时唯日夜, 六月十六日;
十七旦长时, 乃至九月半;
三月少一日, 此谓五时差。
终时进近圆, 同夏中最小;
长时旦若受, 同夏则为尊。
受具从苾刍, 半月请教授;
近苾刍夏坐, 随意二众中。
不骂于苾刍, 不诘其破戒;
若犯僧残罪, 两众行半月。
尼具虽百年, 苾刍新受戒,
殷勤应致礼, 是名八敬法。
女作男子状, 丈夫为女形,
俗人及黄门, 不应作亲教。
贼及形残等, 虽是善应遮;
授彼近圆时, 众僧皆获罪。
不乐非圆具, 及不了生年;
形貌善观瞻, 睹相猜其岁。
不满二十年, 授与圆具戒;
明智计令满, 应数胎闰月。
如其数胎等, 不满二十年,
应置求寂中, 此非成受具。
或经一二岁, 方忆知年减;
足前年若满, 斯名善近圆。
若人闻白竟, 其耳忽然聋;
此亦名善受, 佛许开无过。
正受近圆时, 男形转为女;
此名为受具, 应置在尼中。
若邬波驮耶, 闻白已形变;
此不名受具, 秉法者无愆。
受戒人在地, 秉法者居空;
二界体既殊, 不名为受具。
轮王养太子, 宗胤得兴隆;
护求寂亦然, 令圣教增长。
如师遣求寂, 有事登高树;
坠堕伤支体, 由斯圣教遮。
是故佛教中, 出家悲作本;
虽七岁亦听, 要解驱乌事。
若出家受具, 无钵便不许;
仙器终须有, 斯为乞食因。
如上座近喜, 求寂饥无钵;
临至于食时, 从他求食器。
借他衣钵等, 与出家受具;
勿如梵志法, 是世尊听许。
若人未受具, 不先说四依;
闻此苦难行, 梵志便归俗。
若秉一羯磨, 一界四人受;
此是僧为僧, 不名为受法。
若二若三人, 同时受圆具;
颜状虽差别, 斯无长幼殊。
随坐而受利, 不应更互礼;
若遣知事时, 随他差即作。
为余放逸者, 作怖等羯磨;
呵已正驱出, 令生厌离心。
若解三藏教, 及有大名称;
能生广大福, 驱遣不应为。
由此邪群鹿, 怖于师子儿;
能生俗净心, 如大师住世。
此住有光显, 犹若大牛王;
于彼行呵责, 能亏于佛教。
四重秽行显, 邪执守愚心;
作所不应为, 世俗咸讥议。
污家生斗诤, 如是破戒人,
大众共鸣稚, 齐心急驱摈。
抱柱即宜截, 门框亦复斩;
劝化应修理, 或可用僧祇。
调弄苾刍像, 由此不应留;
殷勤共驱逐, 不应生斗诤。
已说如死尸, 全无共住义;
众僧共驱摈, 除斯垢秽人。
尼不应为礼, 但可致虔恭;
近事不交言, 乞食时应与。
触妒病生半, 名五半宅家;
为诸不了者, 略言其相状。
若他来抱身, 心贪起淫欲;
智者应当识, 是持抱黄门。
妒谓已男势, 见他交会兴;
病谓因病堕, 或由刀等害。
生者谓生来, 二根皆不现;
半月男半女, 名半等黄门。
若于淫欲法, 不能为扇荼;
二根若俱有, 名二形应识。
邪恶见染心, 应知是邪外;
就彼受其法, 斯名趣外人。
或时自剃发, 窃法着法衣;
妄作苾刍解, 皆名为贼住。
四重及恶见, 身污苾刍尼;
饮酒毁三尊, 是谓求寂过。
十事若有犯, 斯人即须摈;
若舍随所应, 出其治罚罪。
若不犯边罪, 如法舍学处;
还俗复重来, 苾刍欢为受。
无乱心舍戒, 了知人现前;
我舍汝应知, 此名真舍学。
受讫即应说, 四波罗市迦;
智者先告知, 勿令行恶事。
由心不覆藏, 于一人发露;
于边罪极厌, 斯名授学人。
次明杂行法, 是出家要仪;
展转可相教, 勿令尊法灭。
天时将欲晓, 起必在师前;
可嚼净齿木, 应先礼尊像。
次可到师边, 安置于坐物;
巾水土齿木, 寒温须适时。
有时应早起, 详审就师边;
敬重按摩身, 能生殊胜福。
或于初后夜, 师处问疑情;
师当遣安坐, 随疑决三藏。
平明问安等, 礼拜生恭敬;
由彼多恩益, 能亲教是非。
常作难遭想, 于彼起殷心;
善洒扫房中, 行处令清净。
作坛应供养, 香花随有设;
日日敬三宝, 斯为四谛因。
或时礼香殿, 右绕窣睹波;
相近有尊年, 随情行礼拜。
为求坚固体, 役使不牢身;
励己劝他人, 勿随愚堕意。
随时供养已, 读诵后安心;
不但着袈裟, 情喜将为足。
十四十五日, 须知长净时;
和合众应为, 若乖便自作。
宜应自察己, 有过求清净;
乃至小罪中, 常生大怖想。
或可往僧厨, 看其所营办;
希逢妙果食, 察已告尊知。
侍养恒勤敬, 洗钵等皆为;
于尊虽普行, 师知量应受。
不于破戒者, 解劳及礼敬;
受用皆无分, 如烧死尸木。
求寂尚不礼, 有戒之俗人;
何况大苾刍, 礼俗贪淫者。
苾刍得后果, 若小不礼拜;
况余生死内, 旋回痴硬心。
说无学为主, 学人如父财;
勤定读诵人, 随许诚无过。
自余懈怠类, 名为负债财;
破戒者全遮, 受用住处等。
信心营寺宇, 唯安戒行人;
犯重不羞惭, 投足元不许。
若近于厕处, 勿作诸谈说;
读诵浣染等, 斯皆不许为。
小便大便室, 入时须作声;
一二指别处, 大师如是说。
大小便风气, 徐出勿为声;
势至莫强持, 圊中不应语。
若筹及土块, 先持拭下边;
次以二三土, 多水洗令净。
左手以七土, 说此名为净;
两手后用七, 斯皆别别安。
更有一聚土, 将用洗君持;
洗臂腨及足, 此名为外净。
事因舍利子, 异斯招恶作;
两手好用心, 洗令极清净。
意在除臭气, 令身得清净;
如不依此法, 百土欲何为?
不合礼三尊, 亦不受他礼;
余皆不应作, 世尊亲自遮。
若不嚼齿木, 及以食荤辛;
其事并同前, 广如律中说。
若不问二师, 得为其五事:
大小便饮水, 并嚼净齿木,
及于同界中, 四十九寻内,
随情礼制底, 自余皆白师。
谓洗手足等, 辄行势分外;
食啖咸须白, 总别在当时。
礼一拜低头, 合掌当陈告;
白邬波驮耶, 我洗手餐食。
自余但有事, 准此白应为;
若不咨启时, 一一皆招罪。
食时宜用心, 授受须依法;
持衣分别等, 无令事有亏。
乃至十夏来, 不得离依止;
五岁明闲律, 随意许游方。
然于所到处, 还须觅依止;
若无依止者, 不消衣食利。
初部四他胜法
不净行学处
佛说三种罪, 无余不可治;
有余众所除, 余皆别人悔。
四波罗市迦, 极重当恭敬;
若犯一一法, 便成坏苾刍。
从初十二年, 皎如秋水净;
此时无有疱, 十三年过生。
苏阵那为子, 于故二行淫;
及兰若苾刍, 猕猴处犯过。
佛说于学处, 欲令贪等除;
耽淫罪业中, 云何汝当作?
见十种大益, 利乐于多人;
广制众式叉, 如来大悲故。
于三疮门内, 由贪故求入;
波罗市迦蛇, 被螫难治疗。
他逼共行非, 具戒者耽着;
于此情生染, 应知犯他胜。
于烂坏疮门, 或于极小境;
或生支不起, 此并得粗愆。
宁以己生支, 置于毒蛇口;
不安女根内, 苦报受无穷。
若遭黑蛇毒, 唯只一身亡;
若破重禁时, 永劫受辛苦。
行淫相多种, 犯具八支成;
随缘事不同, 智者应详察。
苾刍堪行处, 彼此根无损;
方便入过限, 受乐二心全。
初二方便罪, 吐罗各二殊;
轻重事不同, 皆如广文说。
问因虽答二, 准问以酬言;
如非初二因, 应知非彼摄。
不与取学处
但尼迦苾刍, 自为而作屋;
辄取王家木, 由斯作犯因。
他物作盗心, 移离于本处;
若作属己想, 五磨洒成边。
过五咸同犯, 磨洒准当时;
发意得责心, 触物吐罗罪。
平坦纯色地, 拽去但粗罪;
若剥裂异色, 越过得无余。
若瞋心坏弶, 网等获吐罗;
为福放有情, 便得恶作罪。
竞地有二种, 断处或王家;
他两处得胜, 苾刍获粗罪。
两处胜于他, 彼人方便舍;
波罗市迦火, 烧此苾刍身。
咒术取他财, 末尼等诸物;
苾刍目遥见, 便得根本罪。
为己苗成就, 于他不欲成;
乏水堰田畦, 恐损便决却。
自苗得成实, 他苗实损坏;
应知据子实, 得重或时轻。
要心远众罪, 能益诸有情;
如何作苾刍, 反盗他财物?
被贼偷弟子, 金等夺取时;
不开悟贼徒, 随事招轻重。
为贼说法乞, 半价或全还;
将贼付官人, 便获吐罗罪。
苾刍盗求寂, 慜心为弟子;
将去得吐罗, 破僧罪流类。
至王税界分, 关津合与财;
自负或他持, 盗心行异路。
盗将便得罪, 彼物可称量;
价满五磨洒, 罪必成他胜。
至彼税官处, 云为佛法僧、
或云为父母, 广赞其功德。
听开药直衣, 好物常须畜;
作净过税处, 此非应税限。
布缕宜须截, 或时用泥污;
世尊教作净, 税处可持行。
若借他衣等, 由贪作己财;
若后不还他, 便得吐罗罪。
若上于船上, 所有钵等物;
二人相授与, 谨捉好存心。
汝捉我今舍, 告知彼损坏;
准望其价直, 此必定须还。
他不请而食, 食得恶作罪;
苾刍既如此, 余众同斯说。
或时王贼与, 或是委寄人;
无别物主心, 彼与宜应受。
他财他见施, 知非是大人;
知时不应取, 不知无有过。
若见卑下与, 应可善思量;
于彼取非宜, 由尊不许故。
知事人余人, 将僧伽等物;
与贫病应受, 用已镇思还。
若身死无过, 有命可随缘;
励力须乞求, 应还得财处。
牛羊等重物, 受用村田等;
僧伽有随教, 别人遮不听。
住处与园田, 及卧具等物;
以理常守护, 令其施福增。
此处僧重物, 不应质与他;
不分不合卖, 是律决定说。
于寺高处立, 呼召得闻声;
当于如是处, 安置净人宅。
执作事业时, 与衣食饶益;
若病不能作, 佛遣亦供看。
打拷及髡割, 与圣教相违;
缚害恼群生, 圣贤皆远离。
为福舍田地, 作分数应取;
受用时无过, 斯成古王法。
一切评论处, 佛遣不须言;
苾刍及求寂, 于斯勿措口。
从他正见得, 持与邪见人,
及与破戒人, 名虚堕信施。
受他饮食时, 量腹而应取;
长多名堕施, 净戒者应知。
父母及病人, 为取非成过;
如将与余者, 终须告主知。
于行处等见, 刀子及针等;
应与捡挍人, 问状方还主。
彼物告众已, 众中三日停;
如无认识者, 任充常住用。
以己事换他, 或可为福故;
苾刍受雇作, 此事佛不听。
亲友及己想, 多少随时用;
非盗便无过, 或可语他知。
亲知有三种, 上中下应识;
纯直可相知, 轻浮勿亲友。
于三种相知, 上可该中下;
处中中及下, 下者下应知。
问病方教化, 应为求医药;
是可委寄者, 勿同尼乞油。
断人命学处
苾刍厌不净, 求鹿杖自杀;
为福贪钵等, 由斯大圣遮。
故心非误杀, 自作或使他;
劝赞人死时, 便招他胜罪。
若说杀方便, 见他作随喜,
放火烧林野, 或斩生支节,
若食于人肉, 斯皆得吐罗。
病及看病人, 若愚教法式;
应可问医人, 或余若耆叟;
方授病者药, 异此得轻愆。
若供给病者, 如病状应畜;
余物亦可持, 清净随哀慜。
世尊遣大众, 咸看于病人;
或可依次看, 诸事皆随顺。
不礼于病者, 病亦不礼他;
更互好心看, 并安于坐物。
不于病者前, 赞说死是胜;
病苦闻斯已, 由此乐身亡。
汝能行布施, 护戒无亏失;
深信于三宝, 当趣涅槃宫。
若汝身亡过, 天宫定不遥;
涅槃如掌中, 莫忧形命尽。
苾刍作是言, 便得越法罪;
应云久存寿, 此疾可蠲除。
寿存如法住, 善人应久留;
念念能增长, 广大福德聚。
于有病恼者, 解医宜教示;
善识于时处, 与药勿随宜。
故劝他人死, 不论心善恶;
自杀及卖人, 并获吐罗罪。
钵等生贪意, 起愿令他死;
如彼旃荼罗, 斯人得恶作。
纵笑不应为, 以指相击攊;
往时十七众, 由此一人亡。
制底等作业, 无俗人相助;
重担不擎举, 缘斯杀匠人。
若砖等坼裂, 授他须告知;
不应竟日为, 犹如客作者。
苾刍监作时, 随处当劝化;
宜给晨朝食, 欲使解疲劳。
若是知事人, 贼来听闹乱;
不得故心掷, 石等损众生。
可于十肘外, 抛掷木石等;
谨念于戒学, 勿使损悲心。
监知住处人, 众中老应问;
若夜中说法, 牢防护门等。
寺舍勤防盗, 关钥应观察;
说五种闭门, 为护于住处。
上下二门枢, 关扂锁重锁;
随其现前有, 当直者应为。
但安一二等, 准次须陪直;
如其总不着, 计失尽须还。
苾刍在路行, 同伴染时病;
当如父母想, 敬教可持将。
父老不能行, 恐畏午时到;
子推因致死, 此事不应为。
说上人法学处
俭年诸苾刍, 实无胜上德;
更互虚相赞, 活命佛因遮。
不得言我得, 殊胜增上证;
除于增上慢, 斯便得边罪。
自无上人法, 不能得诸定;
言得圣道分, 将成大涅槃。
言得增上证, 并获于四果;
智谓苦等竟, 见谓见真谛。
说静定四种, 乐独静住故;
此等事我知, 我见诸天等。
我见天龙等, 我共彼言谈;
彼亦共我言, 说时犯边罪。
我闻诸天声, 彼来亲事我;
或药叉等类, 如此悉成边。
若见粪扫鬼, 此但得吐罗;
为是鬼中卑, 是故非边罪。
说得果通智, 脓坏无常想;
自将边罪剑, 不乐强伤身。
说有苾刍见, 谤苏毕舍遮;
意许是自身, 说时但恶作。
说战胜天雨, 生男闻象声;
审观方告知, 异此便粗罪。◎
◎第二部十三僧伽伐尸沙法
故泄精学处
若离三疮门, 于自他身分;
故泄其不净, 此必犯僧残。
泄谓在身中, 精移其本处;
创乐便成犯, 不要待精流。
其精欲动时, 摄心居本处;
此时无重过, 但许得轻愆。
如其移本处, 流精尚在身;
故泄出身中, 唯招吐罗罪。
精有五种异, 谓薄稠并赤、
黄色及青色, 最后转轮王。
青轮王长子, 余子并皆黄;
赤色诸大臣, 稠精谓根熟。
根未成女伤, 斯等名为薄;
如前精若泄, 皆并得僧残。
墙瓶等穴处, 故触泄其精;
吐罗罪所伤, 过于大石打。
虽动而不泄, 染心量己根,
于空舞动摇, 或由捉搦泄,
逆风逆流持, 并得吐罗罪;
若顺风流者, 得恶作应知。
若以染污意, 故视己生支;
染心无利益, 常当念除舍。
浴室中摩触, 行路髀相揩;
忽然精自流, 及梦皆无罪。
如是广宣说, 苾刍并众教;
若是求寂等, 悉皆招恶作。
初二部罪因, 各有其轻重;
初重大众悔, 轻便对四人。
二因重四人, 轻便一人悔;
众教要僧伽, 余罪一人得。
不许对犯人, 同罪而发露;
无容垢除垢, 可得令清洁。
从犯众教罪, 若有覆藏心;
还与尔许时, 令行遍住法。
应观心至诚, 于众深恭敬;
当与遍住法, 异此不应为。
若行遍住法, 更被烦恼害;
由彼愚痴盛, 或时重作罪。
此应更与法, 令行本遍住;
如是乃至三, 依律教还与。
此成可愍处, 知由烦恼生;
如若起大惭, 或可情谦下。
虽如是调伏, 于恶不能改;
此作留缰弃, 乃至厌心生。
若生厌离心, 了知其意乐;
意喜宜应授, 僧伽应济出。
意喜水洗濯, 令余垢清净;
此中应出罪, 满二十僧伽。
唯僧伽为主, 僧伽知意乐;
僧伽与其教, 秉法者应行。
众中为羯磨, 处众教其益;
由僧伽教出, 故名为众教。
发露已命终, 或于遍住位;
虽言未出罪, 当生善趣中。
由斯可哀念, 怀悲勿弃舍;
无令自业打, 恶趣苦缠身。
若遍持三藏, 极愧众中尊;
大福德六人, 对一便除罪。
须有至诚心, 殷重无欺诳;
一悔不重犯, 斯名应法人。
除咽已下毛, 及为下灌法;
除病缘而作, 吐罗罪割身。
触女学处
从足至于首, 染心触女人;
无衣便众教, 有隔吐罗罪。
若故意推牵, 从象车等处;
有隔无隔触, 受乐罪同前。
女人来触时, 苾刍生染着;
此则如前说, 牵推隔等同。
本作行淫意, 触着女人身;
便得吐罗罪, 是他胜因故。
此据堪行淫, 余获吐罗罪;
小男黄门等, 傍生皆恶作。
鄙恶语学处
苾刍粗恶语, 全非离欲人;
对女作淫言, 此亦由僧救。
汝身极软滑, 可爱三疮门;
或言非是好, 或道丑形势。
持此物与我, 汝夫是福人;
云何与汝合, 令我受乐味。
言时道叶婆, 便犯众教罪;
叶婆若不说, 但得于吐罗。
若女来求时, 不道粗恶语;
同前理应识, 粗即是淫言。
此中粗恶言, 谓是交会语;
随方无定说, 约处以论愆。
癫狂与心乱, 吃及初犯人;
及以痛恼缠, 斯皆非犯类。
索供养学处
于自身赞叹, 方便说功德;
淫言对女前, 众教刀便割。
殊胜者谓最, 姊妹爱念言;
供养谓供奉, 解时便得罪。
所言尸罗具, 与戒蕴相应;
应知善法者, 定蕴相应故。
与慧蕴相应, 说名为净行;
两两相交会, 可是行淫欲。
苾刍染污心, 假令道一句;
女人若解语, 此亦犯僧残。
若有女人说, 非理淫欲言;
云汝清净人, 我今兴供养。
汝如斯具戒, 常有于善法;
殊胜应供者, 浊劫实难逢。
彼若如是说, 苾刍顺答言;
内有染污心, 便成众教罪。
女人供养者, 得无量果报;
不言淫欲事, 此得吐罗罪。
如是淫欲法, 苾刍说如前;
不道我如前, 亦得吐罗罪。
女人如是说, 除于淫欲字;
不言汝如斯, 吐罗亦如是。
或语无知者, 或除淫恶作;
若不说我言, 女说时同此。
一切染污言, 苾刍皆得罪;
此中染污者, 谓是染着心。
此据堪行欲, 翻此得吐罗;
丈夫扇侘等, 傍生唯恶作。
媒嫁学处
自作若使人, 令女男和合;
持彼僧残剑, 斩伤于自身。
水授财娉等, 略有七种妇;
私通有十数, 此相今当说。
七妇谓水授, 财娉王旗得,
自乐衣食住, 共活及须臾。
以水授彼故, 随事立其名;
若以财取妇, 是谓为财得;
大贼强打取, 说此作王旗;
自许作他妻, 是名自乐住;
为衣食故来, 是名衣食住;
二人财共有, 同为活命缘,
作如是结契, 是名为共活;
暂时非久居, 名曰须臾妇。
七妇若分离, 事有七种别:
初离久生诤, 折草为三种,
或复掷三瓦, 言汝非我妻,
准法而遣出, 或高声唱令。
如是初三妇, 分离令偶合;
一二三如次, 突色讫里多。
四五六如次, 一二三吐罗;
和彼第七时, 便得僧残罪。
此中私通者, 夫死或他行;
此若母护时, 说名为母护。
如是父王父, 王母余亲护;
此中所说亲, 谓是父母族。
父及夫并亡, 此名兄弟护;
若有姊妹者, 姊妹护应知。
婆罗门刹利, 是名为种护;
婆雌俱雌也, 斯则为宗护。
王法护应知, 有禁具法住;
如斯十种护, 差别谓私通。
前所说私通, 及末后四妇;
于斯若偶合, 必定得僧残。
此男何不婚? 此女何不嫁?
苾刍如是语, 即便招恶作。
造小房学处
自为作小房, 秉法观无过;
量等便无犯, 异此得僧残。
于此小房处, 堪作四威仪;
行住坐卧时, 受用令安乐。
长唯许十二, 谓善逝张手;
广唯七张手, 是房量应知。
准佛一张手, 当中人三倍;
合有一肘半, 是正量非余。
据彼处中人, 计长十八肘;
广谓十肘半, 房量如是说。
不净有蛇蝎, 大小蜂蚁等;
有诤谓近道, 好树天王宅。
近河崖井等, 是谓无进趣;
如斯过若除, 合理房应作。
无指授为作, 无诤有势分;
苾刍不净处, 得罪谓吐罗。
一切过咸有, 定得于众教;
众过患悉除, 此舍皆无咎。
最初者或狂, 心乱病苦逼;
设造房无犯, 此是大开缘。
造大寺学处
有主毗诃罗, 本无其量数;
此中言大者, 谓量及珍财。
无根谤学处并假根事
说无根他胜, 欲坏彼净行,
及陈像似事, 此二今当说。
时有莲花色, 净信苾刍尼,
因事往池边, 来礼实力子。
去此处不远, 友地二相随,
取水往池边, 见两鹿交会。
既见是事已, 友地更相告,
苾刍苾刍尼, 汝见行淫不?
告言我已见, 共说宿怨嫌;
像似事相谋, 欲坏实力子。
如是等缘起, 随说有差别;
诸智者应知, 斯成谤他罪。
破僧学处
屏谏及众谏, 乃至第三遮;
欲破一味僧, 便得众教罪。
遮时不作白, 说名为别谏;
告言汝具寿, 莫作不和合。
别谏劝不止, 应秉羯磨谏;
谓用白四法, 并诸助伴人。
和合谓一心, 建立二种破;
随顺破坏法, 十四种应知。
法说为非法, 非法说为法;
调伏说言非, 如是等应识。
评论非言诤, 犯诤及事诤;
此中四种诤, 觉慧者当知。
谓种种言说, 不和众异心;
缘此斗诤生, 说作评论诤。
若人因忿恼, 非法言相说;
由斯斗诤生, 故是非言诤。
有身及语心, 此三各一种;
或二二三种, 略言其六缘。
苾刍与女人, 不知同室宿;
未具至三夜, 此是身相应。
为女五六句, 与彼说法时;
非故心句增, 应知由语罪。
褒杀陀时问, 有过而覆藏;
此名为意罪, 应知得恶作。
有身及有心, 故意害生命;
不与取酒等, 此罪由二得。
五六句说已, 复故心增句;
此名心语二, 妄语亦同然。
故心兴杀害, 并言打彼身;
说名身语心, 造罪由三种。
云何善心中, 苾刍犯其罪?
谓于佛殿上, 除草不令生。
又如作好心, 为供养佛故;
结鬘便得罪, 布列许无愆。
不故违圣言, 及僧伽制令;
此说是无记, 由其无恶心。
故心违越者, 斯皆是不善;
翻此善应知, 谓是傍乘义。
如是无量种, 造作于罪过;
斗诤缘斯起, 谓犯诤应知。
如斯白等事, 说非是善等;
斗诤生諠娆, 是事诤应知。
欲作破僧伽, 无知招恶作;
别谏若不舍, 斯成恶作愆。
白不舍吐罗, 及说初羯磨;
如是说第二, 最后获僧教。
随助破僧学处
于此随转人, 罪恶苾刍众;
别谏等差别, 如是悉同前。
污家学处
若有污家者, 说污二种殊:
一名为杂居, 第二谓受用。
杂居与女人, 作戏掉举等;
受用谓同食, 及采花果类。
谓眼耳意识, 见等三应知;
别谏等差殊, 如前恶作等。
恶性违谏学处
如是恶语人, 获得众教罪;
善言不肯顺, 名恶语应知。
遍学他胜等, 说名为学处;
应受教诲言, 顺于清净法。
已说同法等, 随顺大师教;
别谏等不舍, 轻重等同前。
如斯十三事, 教因僧处得;
九初便得罪, 四由三谏生。
二不定法
略于众教罪, 已说少相应;
不定我当陈, 大师言二法。
苾刍邬陀夷, 与笈多亲密;
由斯事不定, 广制于僧伽。
一苾刍一女, 共坐于屏处;
为淫事或无, 名二不定法。
静谓无余人, 隐密事非一;
墙栅夜帘障, 榛丛为第五。
行住及坐卧, 苾刍依实言;
如净信者陈, 准事应治过。
若于行住等, 若不依实言;
应与求罪性, 白等如前作。
若得治罚法, 不出家近圆;
不共他经行, 及与依止等。
不应一席坐, 至死行治罚;
于罪不决断, 二不定名生。◎
◎第三部舍堕法
畜长衣不分别学处
苾刍十日外, 畜衣不分别;
泥萨祇尘土, 坌污罪人身。
衣已缝刺染, 是名衣已成;
所言畜持衣, 谓摄为己有。
支伐罗成已, 未出羯耻那;
如是等应知, 此中为四句。
毛麻与落麻, 羯播死并绢;
高詀婆及纻, 是谓七种衣。
何谓分别财, 最小之量度;
纵横充一肘, 罪成泥萨祇。
应舍而不舍, 于罪不说悔;
复不为间隔, 堕罪不能除。
三中若作一, 或二非清净;
三事俱作已, 方名无过人。
于此罪未说, 或于钵袋等;
于后若得者, 皆同泥萨祇。
由有财可舍, 复为堕罪伤;
堕落恶趣故, 名波逸底迦。
离三衣宿学处
常共三衣俱, 无缘不别宿;
除众为作法, 异斯便得罪。
一二众多舍, 村外坑堑绕;
墙栅遍皆围, 有一多势分。
势分谓敝园, 及天庙处等;
或差别或一, 名别一势分。
一行相连故, 应知名一舍;
野人下贼等, 如一类同村。
二舍两行别, 如梵志野人;
置立于多门, 是谓众多舍。
此中势分者, 外周宽一寻;
或鸡飞堕处, 齐其舂处等。
宅铺店楼场, 及于外道屋;
船树车园所, 是一多势分。
兄弟不分别, 或复唯一人;
由是一宅故, 说为一势分。
如前说势分, 有多势分生;
由彼别别门, 应知门有共。
如是多宅处, 库等许同然;
诸势分应知, 皆一异差别。
外道若见别, 一异势分殊;
此势分不同, 谓安皮服等。
于乐人等宅, 诸事悉同前;
外安竿鼓等, 及以破竹处。
若树枝相交, 斯为一势分;
影及雨渧处, 于外有一寻。
人衣同势分, 于此着三衣;
苾刍随处眠, 斯皆无有罪。
于天祠等处, 大门同是一;
离衣此处宿, 不被罪中伤。
道行时势分, 齐四十九寻;
坐住卧离衣, 无过一寻内。
月望衣学处
虽得支伐罗, 于余有希望;
得齐于一月, 不分别无犯。
八半至正半, 一月是衣时;
于后谓非时, 于亲等希望。
深摩舍那处, 若有死人衣;
送殡往还衣, 他弃粪扫服。
粪扫兰若处, 弃路蚁虫穿;
及以破碎衣, 复有五种别。
火烧或水浸, 并乳母弃衣;
鼠啮及牛嚼, 应知又五种。
因言衣已竟, 随事释三衣;
次第辩应知, 广陈其作相。
新物及曾用, 是谓二种衣;
苾刍欲作时, 此法今当说。
若新僧伽胝, 两重应截作;
尼师但亦尔, 余衣并随意。
经四月服用, 若作僧伽胝;
此衣应四重, 余衣两重作。
若更增重叠, 欲摘令相离;
摘离者得持, 十日当分别。
大衣条不等, 九条等九阶;
后二十五条, 此各别当说。
三品两长半, 三品半三长;
末后三品衣, 曼荼罗四半。
此中三品者, 是大衣坛隔;
此衣量应说, 上衣三五肘。
下者四肘半, 二内名为中;
七条及五条, 量数皆相似。
又复说五条, 横四五竖二;
贫人难得利, 愍念故开听。
此据应量人, 说斯等肘量;
极长极短者, 衣量可随身。
上中下三衣, 叶量应须识;
狭两指宽四, 二内者名中。
减如斯肘量, 守持不应法。
凡是带毛衣, 不着入村内,
亦不往众内, 食礼窣睹波;
作施主物想, 如是应分别。
不截支伐罗, 不着入村内;
若违招恶作, 有难事随听。
恶骂无信人, 好斗难共住;
被摈将行者, 委寄不应为。
若委寄苾刍, 假令居海外;
亦得作亲友, 应分别长衣。
自国及他方, 知委寄者死;
于余苾刍处, 应为委寄人。
若分别衣时, 不近委寄者;
不对求寂等, 亦非亲委人。
若人请持物, 寄与彼苾刍;
若知彼身亡, 此衣当与众。
于诸衣缘边, 应可为墨点;
令衣无杂乱, 易识不劳心。
苾刍若命过, 可将其六物;
应赏看病者, 余外任僧分。
三衣当割截, 尼师但亦然;
十三资具衣, 略举其名目:
三衣并坐具, 泥婆珊二种,
僧脚崎有两, 拭面身巾二,
及以剃发衣, 并遮疮疥服;
十三药资具, 此并牒名持。
自余诸长衣, 各各应分别;
随所应而作, 苾刍须者持。
内无僧脚崎, 不披于上服;
爱护应受用, 余物亦皆然。
合染者应染, 应缝者可缝;
应持者可持, 作法应分别。
苾刍得新衣, 应为三坏色;
青赤石树皮, 冀除贪染意。
紫矿红蓝郁金香、 朱砂大青及红茜、
黄丹苏方八大色, 苾刍不应将染衣。
叠被高褶婆, 毛緂并毡褥;
及以轻薄物, 此不截应持。
除其有毛者, 彼皆帖叶持;
无令少欲人, 缝刺劳辛苦。
若五条覆身, 得营众作务;
七条于净处, 作业许无遮。
僧伽胝处众, 食及礼制底;
并入城隍等, 此处并应披。
叠被高褶婆, 褥及驼毛帔;
诸重叠衣服, 勿滤于虫水。
卧他毡席等, 衬无用七条;
可叠作四重, 夜中应警睡。
离衣宿余处, 他衣不割截;
假令非染服, 权守亦开听。
无病着一衣, 不许餐饮食:
无衣亦不浴, 有难在随听。
详心遣一人, 借得緂帔等;
均平应受用, 非唯借得人。
自己白色被, 昼卧染遮外;
受用僧祇物, 内外并须遮。
披緂毛向外, 游行不应着;
若怖于蚤虱, 坐卧在随开。
阿利耶你緂, 唯僧伽听畜;
由其出此国, 即以国为名。
僧伽有随教, 合用高褶婆;
自余诸杂緂, 别人皆得畜。
为牢于下服, 佛许系腰绦;
谓遍圆及方, 三种绦应识。
己卧具若新, 他物随好恶;
当须以衣衬, 不许赤身眠。
苾刍有衣服, 不应雇人浣;
若自使好人, 盆内徐徐濯。
不惜打伤衣, 复令染色脱;
速破便废事, 为此大师遮。
若有具尸罗, 好受用衣服;
令其施不断, 增长福恒流。
宽才一肘半, 长中有三肘;
是三衣袋量, 更增便不合。
苾刍得他衣, 旧打成光泽;
水洒令亏色, 方合出家仪。
孙陀利得衣, 好为难陀打;
由斯大师制, 恐生憍逸心。
宽唯自张手, 长可一肘半;
应将赤土染, 缀在僧伽胝。
应可将斯物, 帖在当肩头;
恐汗污大衣, 敬心应受用。
若近衣缘边, 微知将欲破;
应以线缝刺, 无令废守持。
死人身未亏, 勿取其衣服;
不合故伤损, 将为粪扫衣。
苾刍取尸服, 下至虫蚁伤;
七八日曝之, 浣染宜应用。
凡着尸衣人, 不用僧卧具;
乞时住门外, 不得入他家。
若其他命进, 报言尸处人;
必更请殷勤, 入舍并随坐。
若制底畔睇, 周圆离一寻;
不食于鱼肉, 亦不为舍住。
若是僧祇帔, 不染带?持;
逝多林施衣, 由斯不听染。
若是僧伽物, 不犯泥萨祇;
别人衣有犯, 舍时应准式。
使非亲尼浣衣学处
为于衣上见, 有不净遗精;
由斯故起贪, 笈多因得子。
苾刍使非亲, 苾刍尼浣服;
若染及以打, 舍堕罪伤身。
若令尼浣等, 随一罪便伤;
非亲若有疑, 此招于恶作。
手掌若一打, 染汁一揉衣;
苾刍虽善心, 亦亏于学处。
取非亲尼衣学处
若非亲族尼, 苾刍取衣服;
为无怜愍故, 得时招舍堕。
不与亦不取, 换易便无过;
买时依价直, 或可任其情。
苾刍尼有财, 决意持相施;
或听微妙语, 欢情奉法师;
或时见近圆, 持物来相助;
被贼夺时施, 为受皆无犯。
从非亲居士妇乞衣学处
于非亲俗人, 或于俗人妇;
苾刍衣现有, 从乞遂招愆。
乞下衣及线, 便得胜上服;
觅少得全衣, 受取时无过。
过量乞衣学处
苾刍衣失夺, 有人多施衣;
但取上下衣, 不应过量受。
上衣肘十一, 下长至七肘;
此据俗人衣, 名为上下服。
大衣三五肘, 两重为上服;
二五肘下衣, 谓圣教上下。
从彼乞衣时, 若得盈长物;
宜应还本主, 更施受随听。
非亲居士妇共办衣学处
若俗人夫妇, 欲为办衣价;
苾刍从彼觅, 若得罪便伤。
非亲如上说, 若得七种衣;
衣体是坚牢, 说名为净物。
从他乞衣直, 或五乃至十;
迦利沙波拏, 色量如前说。
若求此等衣, 乞时招恶作;
若得泥萨祇, 得多便不犯。
苾刍若无衣, 容仪不端正;
由斯世尊教, 制遣着三衣。
非亲居士妇各办衣学处
衣事并如前, 别与衣价异;
当观缘起处, 有罪及无罪。
王臣送衣价学处
若是灌顶王, 及婆罗门等;
大臣并将帅, 令持衣价来。
见使送衣直, 告言非所应;
我受清净衣, 开悟于使者。
应告执事者, 谓是信心人;
苾刍可求衣, 乃至于六返。
若更得余衣, 受取成清净;
过分从求得, 此招根本罪。
若过于六返, 彼自送衣来;
语言我息心, 当可还衣主。
若彼极殷勤, 礼敬欢授与;
此物应受取, 用时无有过。
居处有四别, 谓敞舍田店:
敞谓瓦作等; 舍即是居家;
田是营田处, 谓稻蔗谷麦;
店谓贮货物, 是诘处应知。
说有六诘门, 待语徐为答;
若作急速语, 便招恶作愆。
彼见苾刍至, 告言仁善来;
或云极善来, 当于此处坐。
或云人食饭, 或时命啖饼;
或饮非时浆, 略言斯六种。
施主使净人, 三是人清净;
随有非人者, 即招于恶作。
苾刍寄衣去, 与彼亲爱人;
使于所寄人, 亲友用无过。
在路知彼死, 即是死人物;
多时无长过, 物如余处辨。
用野蚕丝作敷具学处
若作新蚕褥, 成时犯舍堕;
有二种不同, 囊成及捍作。
作二皆犯罪, 他与用无过;
饶益施主故, 令其福命增。
纯黑羊毛作敷具学处
不用纯黑毛, 而作新卧具;
求觅时难得, 复妨于正修。
过分用毛作敷具学处
且如用羊毛, 四斤为卧褥;
黑二余各一, 是应法无罪。
黑谓性乌毛, 齐项名为白;
在头腹及足, 谓行处应知。
白尨毛若欠, 乃至于半两;
若造此褥讫, 必为罪相知。
黑易余难求, 纯黑亦听作;
若从他处得, 受用当随意。
六年敷具学处
若自作卧褥, 强遣六年持;
六内造时犯, 除僧为秉法。
若苾刍一年, 更造第二褥;
兴功招恶作, 成时得本罪。
如是二三四, 乃至五年终;
若入于六年, 纵造非遮限。
不帖坐具学处
若作新坐具, 以佛一张手;
帖在于新者, 坏色令牢固。
若于张手内, 故心减片许;
还遭本罪杖, 楚痛此人身。
旧者极烂坏, 久故无所堪:
或唯但有新, 不帖时非犯。
担羊毛学处
不自将羊毛, 行过三驿外;
少许为帽等, 密持非是愆。
半村擎恶作, 及半俱卢舍;
俱卢舍若过, 越村便得堕。
使非亲尼擘羊毛学处
非亲苾刍尼, 苾刍令浣等;
持毛彼若洗, 斯便损式叉。
若别令洗等, 或复总皆为;
得罪随所应, 不为但恶作。
捉畜钱宝学处
佛遮苾刍辈, 执捉金银等;
若三衣道粮, 病药当持去。
苾刍应少欲, 少作少营求;
存心乐涅槃, 知量知时受。
出息求利学处
为利作兴生, 财谷等出纳;
觅利金刚杵, 便伤贪者身。
远求及期限, 出利并纳质;
成与不成等, 兴生有四殊。
或往他处求, 庄束船车等;
及觅同行伴, 斯名作远求。
七倍等获利, 方始与他财;
书券证保人, 斯名作期限。
本欲求生利, 两倍等利增;
书券计时徴, 斯名曰生利。
末尼珊瑚等, 真珠物贮收;
明契作要期, 斯名为纳质。
此中利未生, 已招于恶作;
如其生利得, 便招于舍堕。
成者谓已作, 打为庄严具;
不成即金等, 此并如前说。
为三宝所须, 方便欲求利;
应差知事者, 俗法勿相违。
王及诸官属, 施主勿交关;
与时追索难, 或可全不获。
纳质善观望, 筹量可与物;
善人堪委付, 无质与非伤。
卖买学处
无别交易人, 苾刍须自买;
善观当出语, 决价但三酬。
若当有卖买, 元不许求利;
若别有所须, 卖买时无过。
若为三宝事, 要须有卖买;
知事人应作, 勿与俗相违。
若人为设供, 就寺为市易;
当须差降与, 令彼信心增。
油麻谷豆等, 于内有虫出;
安在阴凉处, 任彼自随缘。
虽安在阴处, 生虫尚自存;
置室瓨等中, 密闭无令损。
畜长钵学处
畜钵有二种, 谓铁及与瓦;
若持过十日, 必为罪相中。
若应量及减, 有余应贮畜;
为济近圆人, 不分别无咎。
乞钵学处
得作五种缀, 不合乞余钵;
意遮求妙好, 若买则非愆。
苾刍缀钵璺, 不应用融物;
黑糖锡紫矿, 泥蜡并皆遮。
缀钵有五种, 谓衔鍱钉鍱;
铁钉并铁末, 及为鱼齿缝。
依法而转换, 若得便无罪;
异此乞恶作, 得时泥萨祇。
所得之长钵, 舍在于僧伽;
转取最后者, 应如法持用。
指钩不触食, 受二升米饭,
并容于菜茹, 此名为大钵;
受一升米饭, 并?菜名小;
此两内名中, 是名三种钵。
若钵有璺穴, 补缀可存情;
作具须者持, 置于僧库内。
要有钵方行, 不蒙众秉法;
除为贼恐怖, 又复拟还来。
自乞缕使非亲织学处
若非亲织师, 无价织衣犯;
酬价并亲族, 遣织时非过。
居士妇使非亲织学处
俗人令织匠, 为苾刍织衣;
不应至彼边, 谄心申爱语,
令长刷削打, 将食诱织师;
彼人如为作, 得便招舍堕。
长者谓广大, 刷者令软滑;
削谓除缕结, 打谓打令坚。
乞饼与织师, 五正等饮食;
与其食粮者, 米豆等应知。
夺衣学处
苾刍与他衣, 瞋不应还夺;
哀怜者无过, 意欲益前人。
动身是身业, 言陈成语愆;
于斯两业中, 随一便招罪。
乃至于衣角, 未离身已来;
得恶作应知, 离身便犯舍。
急施衣学处
但是夏中利, 坐夏者应分;
此不通余人, 预分招恶作。
夏无掌衣者, 不合受他衣;
若有难施衣, 金等咸应受。
急施有五种, 谓病为病人;
欲死或为亡, 将行故行施。
随意十日在, 此时当受物;
若过于衣时, 斯便不合畜。
若施主告言, 我当自手施;
受取应为举, 合众罪皆无。
若得随意利, 悉属坐夏人;
亦通无夏者, 同为随意事。
兰若离衣学处
阿兰若有怖, 于自三衣中;
俗舍寄一衣, 为防其难故。
于斯离衣宿, 六夜许无愆;
第七明相生, 须还兰若处。
非前夏安居, 是名为后夏;
此中若有贼, 谓是难应知。
言有疑畏处, 谓师子虎等;
有怖谓䖟等, 恼乱多众毒。
雨浴衣学处
春余一月在, 四半至五半;
若其须雨衣, 此时宜可乞。
去前安居日, 尚有一月在;
此月应守持, 入夏随情用。
可于两月半, 苾刍用雨衣;
早求过后持, 此便招舍堕。
若于随意日, 施得好衣财;
秉白二羯磨, 对众前当受。
众僧既共许, 殷勤各用心;
一日作使成, 物体须牢固。
如法作衣已, 花香好严饰;
置在于众中, 张须知法者。
由张羯耻那, 苾刍获饶益;
谓于十日内, 不须分别持。
虽无僧伽胝, 人间任情去;
别众食展转, 斯皆无过愆。
虽不告苾刍, 得入于村内;
广文具有十, 此略言其五。
谓从八月半, 乃至正月半;
齐斯五月内, 名羯耻那时。
行下意及了, 行遍住兼出;
不满夏及破, 后夏者不应。
嘱信并求寂, 及以授学人;
不受羯耻那, 余利皆须与。
破尸罗行坏, 大众与作遮;
及入非法朋, 于余处坐夏。
如斯等五人, 无利无饶益;
由其不消施, 持戒者应为。
回众物入己学处
若僧现前物, 回之将属己;
他利最难消, 当受泥黎苦。
他施衣金等, 及以诸饮食;
遮斯两种物, 名回换应知。
此众所生利, 回与别僧伽;
恶作必定招, 非根本应识。
或将他众利, 共回与此僧;
若物属此时, 合众皆祇罪。
佛像制底人, 乃至与畜生;
上下楼檐等, 回时皆恶作。
七日药学处
受取对苾刍, 守持酥蜜等;
自取随情食, 齐七日无违。
泥萨祇应舍, 此须善苾刍;
间隔要经宵, 其罪应须说。
第二日还衣, 本主当从乞;
悭心不还者, 强可夺将来。
三中若有一, 更复得余衣;
由其未清净, 受时皆悉犯。
由衣等须舍, 故有舍名生;
复坠堕三涂, 为斯名舍堕。◎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上
大正藏第 24 册 No.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中
尊者毗舍佉造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九十波逸底迦法
故妄语学处
已说三十事, 舍与堕相应;
九十单堕罪, 随次今当说。
王舍城人众, 及以诸苾刍,
借问罗怙罗, 佛今在何处?
此中有世尊, 报言在彼处;
大师由此事, 为说两伽他。
故作妄语人, 违于一实法;
现世造众恶, 当来受苦报。
宁吞热铁丸, 猛焰极可畏;
不将破戒口, 非法啖人食。
由苾刍妄语, 佛制于学处;
差别有九殊, 乃至于二种。
于无根五法, 波罗市迦等;
戒见轨邪命, 是九种应知。
他胜等五法, 见等三不同;
于斯作异言, 应知妄成八。
戒见轨邪命, 及以见闻疑;
苾刍虚诳时, 斯成有七种。
已说正当说, 不实有三时;
复有见等三, 说妄言有六。
如是一一减, 智者应可思;
说语若他知, 便成二种妄。
何谓五种妄? 他胜等应知;
说上人法时, 名入于他胜。
若于两种谤, 不实诳前人;
根与无根殊, 名入于众教。
若在僧伽前, 法说为非法;
由其对众重, 名入吐罗中。
若褒洒陀时, 问言清净不;
默然而覆过, 是名入恶作。
作此妄言时, 便成四种别;
所余诸妄说, 咸入堕中收。
此五种妄说, 其体重轻异;
不相交杂故, 各陈其入言。
于不见等处, 颠倒说见等;
故心说他解, 堕落罪便伤。
毁呰语学处
虽毁呰傍生, 唤为秃角等;
怀羞情不忍, 何况毁于人!
由斯世尊说, 常饶益众生;
苾刍毁灭言, 便招于堕罪。
苾刍毁呰意, 问婆罗门种;
汝梵志出家, 此便生恶作。
若问刹帝利, 戏心得恶作;
薜舍戍达罗, 若问成根本。
毛木匠织师, 客缝竹作等;
如斯诸种类, 问时便得堕。
汝梵志工巧, 清净应须学;
沙门汝何用? 即招恶作罪。
汝是刹帝利, 牟槊弓射等;
此事应可为, 说时便恶作。
如是戍达罗, 薜舍所作业;
织竹等杂作, 便获根本罪。
汝自业应作, 乞索教读等;
若作如斯语, 同前得恶作。
跛瞎?躄行, 侏儒及聋哑;
毁他如是说, 堕落火便烧。
汝疥癞痈疽, 痒瘙痔呕逆;
作如是等语, 此人便得堕。
汝罪不清净, 有疑悔恶作;
汝有忿恨恼, 得罪亦同前。
苾刍毁呰意, 恶说骂詈等;
与鄙语相应, 堕罪便相害。
如是族工巧, 作业形容病;
罪及烦恼言, 咸名毁灭语。
意欲简前人, 是何者佛护?
答言刹帝利, 如是等无愆。
离间语学处
苾刍离间语, 欲使他分坼;
由为触恼心, 定招于堕罪。
汝剃发贱人, 问言谁语汝?
报云某甲道, 此招于恶作。
于前学处中, 说族工巧等;
应知罪相似, 智者不应为。
发举殄诤羯磨学处
和合众作法, 同心许其事;
若更毁破者, 堕罪遂便伤。
大众共一心, 如法如轨则;
断除四种诤, 评论等应知。
同心共秉法, 于事无犹豫;
若云不善时, 得破羯磨罪。
未作作了想, 或疑而毁破;
斯便得恶作, 异此便无咎。
若作此断事, 作余断事想;
应知了未了, 得罪并同前。
主人秉羯磨, 持欲及见等;
并客来苾刍, 是谓五差别。
若识初中后, 是名为主人;
此中作法人, 谓秉羯磨者。
为他将欲者, 此名持欲人;
现前居众中, 是名为见等。
我爱如是见, 作如此平章;
不识初中后, 应知此名客。
初三若毁破, 俱得于堕罪;
后二若毁时, 并皆招恶作。
与女人说法过五六语学处
为女说法时, 唯齐五六语;
除有智男子, 过时得本愆。
一切色无常, 受想行亦尔;
及识为五语, 明慧者应知。
眼耳鼻及舌, 身意并无常;
此名为六语, 智者应当识。
欲说于五句, 故心言第六;
或可拟说六, 故七咸同罪。
若口吃无过, 及以语匆匆;
智女更问时, 为说便非犯。
与未近圆人同句读诵学处
与未近圆者, 同句而诵法,
随说即招愆, 同诵开无过。
向未近圆人说他粗罪学处
知他犯粗恶, 告未具得罪;
大众与法者, 说时无有过。
何者名粗罪? 谓波罗市迦、
僧伽伐尸沙, 非余事应识。
实得上人法向未近圆人说学处
前人未近圆, 苾刍向彼说,
实得上人法, 得波逸底迦。
若是五种盖, 凡人法共知;
非此名上人、 静虑等境界。
谤回众利物学处
说他与众物, 回将入别人;
若作妄言时, 便遭堕罪割。
轻呵戒学处
半月半月说, 戒经长净时;
若其轻慢言, 定得于本罪。
何须戒经内, 说此小随小,
令人恼悔生? 是名轻慢戒。
厌疑生恼触, 忧热遍烧煎;
能令起悔心, 随说皆招罪。
但是律教中, 所有诸小戒;
苾刍轻慢说, 亦皆成本愆。
坏生种学处
所有种子类, 及以有情村;
根茎节开子, 自他损皆犯。
若从根得生, 此说名根种;
谓是香附子, 姜芋等应知。
茎种从茎出, 插地即便生;
谓菩提石榴, 柳等咸应识。
节种截取节, 入地能生长;
芦荻蔗竹等, 由斯故得名。
裂种杏麻豆, 子谓谷麦等;
有释异种子, 牛粪等生莲。
羊毛生细稊, 是一师别释;
有情虫蚁等, 总摄诸生命。
村者谓树等, 有情之所依;
想疑而损之, 皆招于堕罪。
如是种果等, 称境定招愆;
别种别想疑, 应知亦得罪。
苾刍持五种, 安在臼中舂;
若种损坏时, 五罪一时得。
若不损坏者, 但招五恶作;
置火及投汤, 同前皆本罪。
若作故损意, 青草处游行;
有坏时便堕, 不伤招恶作。
若于青草处, 曳物而伤损;
或汤粥汁等, 浇泻亦同愆。
若以一方便, 斩断于一树;
便招一恶作, 一波逸底迦。
若以二方便, 斩断一树等;
便得两恶作, 一堕罪应知。
随方便多少, 得尔许恶作;
随其事差别, 悉皆招本罪。
叶果未开花, 诸藕诸根等;
莲梢及苹藻, 随坏堕相中。
皴皮及黄叶, 莲花等已开;
若断恶作罪, 佛言轻重异。
若须净齿木, 及皮叶花根;
取时为净言, 不应云斩折。
水藻及浮萍, 地鸡并碱卤;
青苔白醭葛, 牵挽不应为。
何者是净言? 云汝应知是;
解是与净等, 净了皆无过。
作净二五殊, 火刀蔫鸟甲;
堕破并拔出, 捩断擘不中。
营造伐树时, 应从树神乞;
以诸花果食, 设祭可随时。
应为诵正法, 谓三启等经;
宜应具告知, 十善十恶报。
行善招乐果, 异斯生恶趣;
显其功德施, 复说悭贪罪。
欢喜等园中, 天女恒游戏;
长时极乐果, 唯有施能招。
镇怀饥渴火, 不闻浆水名;
轮回诸趣中, 受苦无穷尽。
无始来串习, 数为烦恼逼;
自他无利益, 并由悭所缠。
七日不改变, 复无流血等;
大树宜应截, 有异不应伤。
嫌毁轻贱学处
苾刍作嫌言, 及为粗骂语;
所得轻重罪, 略言其大纲。
大众作白二, 差遣分饭粥;
分房行饼果, 分余杂物人。
羯耻那器具, 藏守支伐罗;
及以分衣人, 并守雨衣者。
毗诃罗波罗, 斯人所遣使;
行器持竿水, 及以驱乌人。
若遣分卧具, 行饼并行利;
众差如是人, 嫌时皆本罪。
如斯十二类, 嫌骂者招本;
余使得轻愆, 善可观其事。
违恼言教学处
违教得本罪, 教谓他问时;
恼谓说异言, 不陈决定语。
他问如是言, 欲恼便余答;
除猎人来问, 恐彼害前生。
我视虚空爪, 实理有情无;
此人方便言, 报彼非成咎。
如其他问时, 恼意默然住;
由斯堕恶趣, 苦逼痛方言。
不举敷具学处
若于露地中, 安僧床座等;
除有人嘱授, 舍去罪随行。
若离于本居, 欲行向界外;
未离床等分, 便招恶作愆。
若弃出行时, 雨沾得恶作;
如有水湿澈, 斯便得堕罪。
说有三种坏, 谓虫风及雨:
表里俱损时, 此说为虫坏;
被风吹反褶, 是名为风坏;
雨湿第二重, 名雨坏应识。
若在于房中, 被虫等损坏;
招恶作等罪, 准说并同前。
初不思而去, 涂中忽尔忆;
自忖由痴等, 当须苦责心。
若遇余苾刍, 见已应相就;
为护卧具故, 殷勤好嘱看。
若彼为领知, 到处不藏举;
波逸底迦箭, 便中不忆人。
俗人来请食, 借座当须与;
求寂等将去, 苾刍不自持。
俗侣诣伽蓝, 设食供僧众;
应与其座席, 宜差守护人。
若是看病人, 病老朽破戒,
又复未圆具, 斯皆勿嘱观。
二人同一座, 小者应收举;
若彼夏相似, 后起者应持。
若听法等时, 上座年衰老;
举安僧座席, 小者应代为。
佛制诸苾刍, 于尊老给侍;
当为依止事, 利益两俱兼。
若有难事至, 墙根及树根;
着座不招愆, 无缘勿断食。
行时支伐罗, 所有其势分;
必无看守者, 卧具准应知。
读诵正法时, 应可升高座;
居处令安隐, 敬重大师言。
应可为高座, 四足安师子;
高下任时宜, 正方应好作。
傍边安蹋道, 前为承足花;
踞坐诵尊言, 读时前置案。
背后安花障, 两畔任悬缯;
上盖准时宜, 置在长廊下。
檐下长悬索, 用拟挂花鬘;
好心来听经, 当前列行坐。
俗家敷宝座, 欲坐者随听;
摄念可应居, 诸行无常想。
当如是作意, 此是施主物;
虽是宝庄严, 坐时无有过。
在药叉龙宫、 天堂皆许坐;
令彼福增长, 此教是牟尼。
不举草敷具学处
若其于寺中, 用众草敷具;
去时无难事, 自举嘱人看。
此亦同前说, 与褥席不殊;
同彼罪应知, 护戒者当识。
舍中不除去, 或弃主人遮;
敷在毗诃罗, 不除招恶作。
习定者经行, 敷长十二肘;
勤修念诵者, 亦十二应知。
地硬用草敷, 不置便生病;
防难为间隔, 无斯致恼缘。
牵他出僧房学处
若瞋他苾刍, 从住处牵出;
其人得堕罪, 仍除有难缘。
设不自手牵, 令他苾刍挽;
二人俱得罪, 谓波逸底迦。
若令求寂等, 牵苾刍出寺;
苾刍招本罪, 求寂得轻愆。
强恼触他学处
若以好恶食, 或冷或热等;
故恼他苾刍, 令食招根本。
若食堂暖舍, 浴室近门傍;
及合道檐前, 此分皆不合。
于座及卧具, 他未有心移;
先住苾刍来, 无令后人去。
故放身坐卧脱脚床学处
若在上房住, 不坐脱脚床;
以版承床足, 坐时无有过。
所言脚脱者, 于孔中抽出;
谓在故房上, 多时朽烂棚。
若无承足物, 或可仰安床;
不畏损他人, 量时应受用。
或时以铁钉, 钉脚不令脱;
任情安逆榍, 或用草绳缠。
用虫水学处
水中有生命, 将浇地树等;
自作若使人, 悉皆招堕罪。
虫水有想疑, 斯还得本罪;
无虫虫想疑, 便招恶作过。
从他借罐绠, 他与用无伤;
澄滤好观瞻, 浊时安黑果。
若水有浊尘, 临之不鉴面;
此可殷勤滤, 清净方无咎。
若井泉知净, 法瓶等致密;
众及于别人, 五水随情用。
滤罗有五种, 谓澡罐君持,
法瓶并水罗, 及以衣角叠。
澄心当好视, 虫若小毛端,
并须依教看, 无劳数观察。
齐几当观水, 如转六牛车;
竹载摩揭陀, 是名观分齐。
若其于水器, 起心疑有虫;
宜应更善观, 无疑方可用。
乃至俱卢舍, 或时一驿路;
彼处决知有, 无罗亦可行。
若即许还来, 半驿去无咎;
商旅有相识, 传罗随意去。
顺流河岸行, 一一俱卢舍,
善观应可饮, 异此即不应。
溯流随取处, 观滤并如常;
陂池水不流, 观于一寻内。
井等取水处, 说佛语伽陀;
随处有天神, 应从彼求乞。
将君持向口, 饮水佛不听;
叶等必其无, 屏处非遮限。
宜应将绢布, 叶系君持口,
及以盖瓶瓨, 异斯招恶作。
瓨等有垢腻, 用意净洗治;
随时可曝干, 为欲令清净。
俗人所作事, 求寂不应为;
求寂之所为, 苾刍有不合。
苾刍望于尼, 事有犯非犯;
皆须善观察, 准教可应行。
于池井等中, 见有饼菜等;
澄滤随情饮, 应知此名净。
俗人施水处, 准法好须观;
虽在非时中, 随情应饮用。
牧牛人等处, 苾刍少乏水;
酪浆及乳等, 洗足亦随情。
盛酒大小行, 此器宜应弃;
若盛油等物, 火炙水梳治。
或令鱼鳖舐, 垢腻尽皆无;
置水此器中, 非时用成净。
女人求水时, 苾刍应可授;
不宜相续注, 勿生痴染心。◎
◎造大寺过限学处
造大毗诃罗, 起基安水窦;
着户扉及扂, 并可置明窗。
若欲起墙壁, 应和草作泥;
垒至横扂边, 二三重勿过。
若于上更着, 即招于堕罪;
砖石及木成, 虽多无有犯。
众不差教授苾刍尼学处
具戒有闻持, 年至二十夏;
言词善圆满, 不曾身污尼;
善说八他胜, 八敬能开演;
具七可应差, 异此便不合。
善解苏呾罗, 毗奈耶母论;
此合教授尼, 除诤能调伏。
除此更有余, 第二略教授;
大众若有教, 上座可传言。
尼众清净不? 又复和合不?
此中无苾刍, 于尼行教授;
姊妹牟尼教, 常须不放逸;
无令戒损失, 此是三涂因。
由尊二十夏, 能调所化生;
于律教善明, 王苾刍应识。
教授至日没学处
被差行教授, 虽可具尸罗;
及明须早归, 无容侵日没。
日没作没想, 或可生犹豫;
仍为教授事, 得堕罪无疑。
未没作没想, 未没起疑心;
被恶作箭中, 当受于大苦。
若尼门不掩, 或可门相近;
或为多教授, 日没并无伤。
尼可作供养, 应随自己能;
尊人当受食, 令其福增长。
谤他为饮食故教授学处
若以嫌嫉意, 轻毁教授人;
由生不善心, 当遭狱火焰。
彼有贪染心, 教尼求饮食;
见实而说者, 此诚无有过。
与非亲尼衣学处
若是非亲尼, 不合与衣服;
由彼心贪觅, 来处不筹量。
与非亲尼作衣学处
于非亲尼处, 不应为作衣;
由作恶形仪, 令俗生讥丑。
与尼同道行学处
苾刍向余处, 共尼同伴行;
贼等多怖时, 共行无有过。
若病无人持, 不应弃于路;
苾刍苾刍女, 展转互相舁。
尼自将路粮, 苾刍得为净;
苾刍持尼净, 此并勿生疑。
与苾刍尼同乘一船学处
苾刍若与尼, 乘船或上下,
于斯便不许, 直渡者无愆。
独与女人屏处坐学处
缘彼邬陀夷, 共女屏处坐;
因招众讥谤, 圣制不应然。
独与尼屏处坐学处
又与笈多尼, 独在屏处坐;
据缘但道一, 余三并堕愆。
知苾刍尼赞叹得食学处
苾刍知彼尼, 赞叹故得食;
除其先有意, 食便招堕罪。
赞叹有二种, 具戒及多闻:
具戒从预流, 乃至阿罗汉;
多闻苏呾罗, 毗奈耶母论;
实有如斯德, 赞食许无愆。
若实无有德, 为利受尼赞;
知而啖食者, 即招其本罪。
展转食学处
苾刍无疹病, 非衣作行时;
足已更生贪, 食时便得罪。
一食不能安, 此说名为病;
但获衣方肘, 是谓施衣时。
僧房制底处, 其地如小席;
扫拭及洒涂, 此名为作务。
若半瑜缮那, 苾刍去还返;
斯名道行事, 更食者无罪。
若得有衣请, 更受无衣者;
受后招恶作, 食时便获本。
先得无衣请, 后有支伐罗;
两处纵俱餐, 此食非遮限。
前得有衣请, 后请亦有衣;
两处食随情, 此皆无有过。
若弃无衣处, 行就有衣家;
开难缘及衣, 非余事应识。
若知于俗舍, 普请尽僧伽;
授事及余人, 至时鸣健稚。
苾刍于自党, 若客新来至;
请处应教示, 默去不应为。
施一食过受学处
外道所居处, 苾刍在彼停;
无病一日餐, 异斯便不合。
无病别日住, 便得恶作罪;
如更受他食, 咽便招本愆。
施主意平等, 或是亲族处:
假令多日食, 斯非是愆咎。
过三钵受食学处
施主非随意, 若得饭麨等;
二三持满钵, 若过招本罪。
大钵若取三, 二大及中一;
两大兼一小, 二中并一大;
二中兼一小, 满钵取持归;
斯皆得本愆, 三小咸无过。
亲族欢怀与, 受多无有过;
受已应持去, 平分与苾刍。
足食学处
苾刍足食竟, 不合更重食;
不作于余法, 咽咽罪随生。
五种珂但尼, 斯非是足限;
正食若足已, 此亦不应餐。
五种蒱膳尼, 米饭麦豆饭,
麨肉及诸饼, 是正食应知。
根茎叶花果, 名五珂但尼;
此据嚼啮义, 五正通含啖。
知是蒱膳尼, 有授者相近;
已作遮止法, 从座舍威仪。
于如是五处, 名足食苾刍;
此中随一无, 则不名为足。
足罢竟去休, 此说名遮足;
若道且言者, 圣说许无愆。
若作余食法, 非侧非背后;
不安在怀中, 非空非置地。
两手极净洗, 然后方受食;
食了不离座, 是未足应知。
执食可蹲踞, 对苾刍应告:
我作余食法, 仁当忆念知。
彼人当取食, 若二若三口;
语言持取去, 随意可应餐。
若彼虽足食, 然未离于座;
应就彼人前, 作法皆如上。
彼人不合食, 应告食人言:
将去任情餐, 名第二余法。
若得非正食, 谓是乳酪类、
薄粥薄麨等, 并非成足食。
若竖匙不住, 此名为薄粥;
指钩不见迹, 谓薄麨应知。
若作足食想, 及以生犹豫;
食便招本罪, 便开地狱门。
若食虽未足, 而为足食心;
及起疑意时, 皆招恶作罪。
劝足食学处
知他足食竟, 不为余食法;
内怀于恶心, 劝食便生罪。
知足食想疑, 殷勤劝彼足;
欲令他犯过, 当来苦自伤。
不应以双足, 蹈于食叶上;
病者便非过, 无病起讥嫌。
苾刍若无病, 连鞋不应食;
病应抽出足, 蹋鞋上非愆。
授食在背侧, 或远或隔障;
及不仰手时, 斯皆不成受。
授者立相近, 当前无障隔;
皆须仰手受, 极可用心请。
指食令安钵, 如其堕叶盘;
此即名为受, 无疑应可食。
微尘有多种, 花果饮食衣;
有触与无触, 净与不净别。
土尘事多种, 有净及不净;
睹色不分明, 此则无劳受。
尘相若分明, 不受不应食;
食污衣须洗, 不洗便生过。
若行盐等竟, 虽小不应起;
及时应可坐, 准次勿相排。
年卑居老上, 知想或生疑;
突色讫里多, 日日恒增长。
持食与他人, 便作希望意;
彼人重授与, 不净不应食。
决舍绝希望, 后从他获得;
此名清净食, 受时无有过。
勿语益送人, 与我如是食;
随行得应啖, 病人非在遮。
苾刍若食了, 可留一大抄;
普施于众生, 不应为简别。
若客至将行, 捡挍人并病;
及以看病者, 随情在前食。
因笼拏开粥, 僧众并随听;
由斯影胜王, 施地佛听受。
因论于食法, 及与药相应;
净地等要门, 随事皆须识。
饭饼及肉鱼, 豆饭并麨等;
斯谓为时药, 养命啖恒须。
蒱萄及芭蕉, 醋果并蘡薁;
枣等乌昙跋, 并曰非时浆。
俗人及求寂, 熟柔当净滤;
酪浆蔗醋浆, 斯等非时饮。
说有七日药, 酥油蜜诸糖,
石蜜及沙糖, 许服皆无过。
又有尽寿药, 谓是根茎等;
如法应守持, 无限常听服。
根鸡舌姜等, 茎谓不死条;
黄姜等可知, 并诸香杂水。
七叶苦爪苗, 果谓胡椒等;
及以三果类, 准病服皆听。
紫矿及阿魏, 黄蜡诸树汁;
油麻灰等五, 复有五种盐。
庵末罗苦木, 七叶尸利沙;
如斯树等皮, 皆名尽寿药。
如是诸药类, 不拟将充食;
但欲排饥渴, 希心趣涅槃。
蒱萄及石榴, 庵婆芭蕉等;
根谓莲藕类, 是时摄应知。
如斯时药等, 展转更相杂;
各从前药势, 服用者无伤。
熊罴及龟鳖, 并江猪等脂;
并随身治病, 非时咸可服。
医言食生肉, 人蛇象不听;
鱼肉若持来, 问净当随食。
门前制底舍, 空露地水堂;
檐下及房中, 并不应煮食。
作净有五种, 生心等轨则;
若为作食厨, 众僧共立净。
住处絣绳墨, 草创立基时,
解法营作人, 兴心应作法:
我今于此处, 立作众净厨;
三心念口言, 谓是生心净。
造寺半已了, 知事对僧前;
我今普告知, 应如是三说。
此处我守持, 将为净食处;
作如是告白, 名为共印持。
若人造寺宇, 房门料乱开;
室相不齐行, 此名牛卧净。
若有僧住处, 苾刍久弃舍;
后至过便无, 斯名废故净。
若僧秉白二, 羯磨众详许;
知法并同心, 名为作法净。
如是五净厨, 苾刍不作法;
停食及煮食, 悉皆成不净。
为净二五殊, 刀火蔫鸟甲;
堕拔截擘坏, 作法者无愆。
火坏五咸净, 余损子皆成;
伤皮有不成, 于中验生性。
当于上座所, 行食者应言:
三钵罗法哆, 是名行食法。
上座当告言: 应平等行与;
须正意而食, 了说愿伽他。
正说福颂时, 苾刍不应食;
若不闻声者, 食时无有过。
正说伽他时, 闻时应谛听;
颂了随情食, 更说非遮限。
有能者应说, 众首或余人;
演法应时机, 当随施主望。
凡是说法人, 应须与伴助;
由非独一己, 令法有光辉。
为众诵经时, 夜无灯不许;
护虫为百目, 或复作笼遮。
所食鱼肉等, 与俗胜人同;
他持施钵中, 应食全无罪。
他为作肉食, 若有见闻疑;
此则不应餐, 为愍众生故。
得虎狼等残, 若有闻疑见;
由彼心不舍, 此皆不合餐。
不许无悲心, 耽味害他命;
准法依三净, 食肉许无愆。
蒜葱等诸药, 为病在随听;
欲令身命存, 斯名善法器。
病者食蒜时, 当护其臭气;
选处应将息, 隐密可应为。
为病服食了, 可洗身令净;
臭气皆除灭, 方入本房中。
若服蒜葱韭, 为令身净故;
停七三二夜, 如次可应知。
巡家行乞食, 料乱有多门;
应将饭等记, 无令路差失。
乞食秉鸣锡, 欲使施人知;
及怖于犬牛, 不许行挝打。
苾刍于俗舍, 若食饼果根;
勿嚼作大声, 或时将汁饮。
自非有要事, 不应相触食;
食时须用心, 勿溅傍边者。
俭时若得食, 施主欢随施;
亦可多将去, 分张与苾刍。
若上座受请, 食半与余人;
为济俭年时, 活诸同梵行。
欲令寿命久, 余人得应食;
若在牟尼教, 一日实难逢。
若于钵缝中, 见有余残食;
应以物擿去, 三洗用无愆。
食罢口应净, 用齿木土等;
净水漱三度, 若过亦随情。
苾刍得食已, 疑有余人触;
应觅未具人, 重受随情食。
有事须行去, 无人持路粮;
自携为换想, 啖时无有过。
若无人可换, 一日不应餐;
他日啖虎拳, 不合过斯食。
三日两虎拳, 已后当随意;
自作宜应食, 希望性命全。
须根地可掘, 欲果树宜升;
苾刍应自取, 除饥得延命。
斯等是遮戒, 为难暂开听;
若是性罪者, 命断不应作。
亲识远方来, 屏处应同食;
室罗末尼罗, 同餐开怖处。
受已莫放器, 左手急坚持;
齐手可应餐, 食时须用意。
如其不盖覆, 置食被乌残;
近㭰处应除, 余者随情食。
僧祇若别人, 酥油沙糖等;
如其误触者, 不应便即弃。
若是四方僧, 或复别人食;
知净宜应受, 异此即不应。
食杂沙糖等, 水洗宜应食;
虽在非时中, 此无不净过。
糖与麨相和, 应将净水投;
苾刍须净滤, 非时饮水听。
苾刍自为己, 于沙糖守持;
随开于五人, 相知更互食。
病断食少食, 热闷及涂中;
于此五人听, 余者皆不合。
胜果卒难逢, 及上饮食等;
苾刍虽足食, 不加法亦餐。
若乞食苾刍, 巡家乞得食;
有人请入舍, 随言使福增。
舍中食余饭, 施主遣将归;
纵触还应食, 俭岁听非过。
寺三时设食, 祭彼护寺神;
时非时药叉, 住彼须应食。
诃利底母儿, 佛遣多祭食;
为护于住处, 令教法光辉。
别众食学处
不餐别众食, 唯除病等缘;
僧中取少多, 或此送无犯。
乃至一匕盐, 或一握草叶;
送向于余处, 亦得表情和。
有人不尽情, 四人名别众;
病作道行时, 事如前已说。
若是乘船去, 至半逾膳那;
或可覆还来, 食皆无有过。
若众多施主, 别别供苾刍;
随彼施主心, 此谓时差别。
诸外道沙门, 彼若施僧食;
悲心应为受, 由彼不信故。
界中别众食, 有苾刍想疑;
得罪若三人, 食便无有过。
有别定属利, 食时与众乖;
此顺施主心, 纵食非成犯。
非时食学处
从过中已后, 至明相未出;
苾刍不应食, 若食罪侵身。
有病在非时, 医人令遣食;
当于隐密处, 无令俗见讥。
食曾触食学处
苾刍触食等, 此则不应餐;
食前食后殊, 说触有两别。
若在食前受, 食后啖便愆;
若食后受持, 夜分过不合。
若手有杂腻, 谓除众难缘;
不触于钥匙, 及以触衣钵。
不受食学处
饮食若不受, 怖罪者不餐;
食咽罪便伤, 除水及齿木。
叶及净齿木, 有汁还须受;
若是生种者, 仍须将火净。
苾刍行乞饭, 有余仍未熟;
宜应自煮食, 受取取应餐。
得鱼肉果等, 先煮已色变;
牛乳等三沸, 更自煮非愆。
他人来设食, 有事便弃去;
应为北洲想, 观时自取食。
以药灌鼻时, 若咽当须受;
若能不咽者, 不受亦无伤。
食有蝇蚁等, 附近不成触;
触处除应食, 鼠鸟受应知。
若手与手受, 或物与手请;
或手与物请, 或物与物受。
若入厌贱国, 远置亦成受;
更有余成受, 谓象马猕猴。
索美食学处
苾刍身无病, 为己不应乞;
生酥并乳酪, 诸肉及以鱼。
为病故乞求, 纵食而非犯;
无病乞恶作, 若食罪便中。
俗舍巡行乞, 执钵默然住;
他问何所须? 欲者随情说。
受用虫水学处
若知水有虫, 受用全不合;
谓外内二种, 洗浴饮应知。
有虫无虫水, 此并如前说;
罗漉须依法, 由是性罪故。
有食家强坐学处
苾刍在食家, 不应屏处坐;
令他生恼意, 仍除难怖缘。
有食家强立学处
若女人丈夫, 欲贪相乐着;
说此名为食, 屏立亦招愆。◎
◎与无衣外道男女食学处
苾刍若自手, 不与外道食;
擘破与随听, 欲令除恶见。
彼槃器在地, 悲心应授与;
为生哀愍想, 不得现虔恭。
观军学处
若观军斗战, 苾刍皆不许;
必有缘须住, 此则在随开。
军中过二宿学处
有缘须往时, 齐两夜应宿;
如其更过宿, 除难便成犯。
动乱兵军学处
军旅象马众, 旗王及兵力;
国主及大臣, 见时便得罪。
军旅谓整装, 兵力谓骁勇;
若立标旗处, 于此号旗王。
人主大臣请, 有障难及怖;
假使住多时, 斯亦非成犯。
打苾刍学处
不以瞋恚意, 故打他苾刍;
违本要期心, 不遵于圣教。
假令将一指, 若打即招愆;
况复手足拳, 杖木等相害。
若将扫帚打, 随有几多茎;
触彼苾刍身, 还招尔许罪。
如是把豆等, 随打罪应知;
若不堕彼身, 准数皆恶作。
若为彼椎噎, 或时因诵咒;
苾刍将物打, 斯等并无愆。
以手拟苾刍学处
若于苾刍处, 努手相拟时;
即便招堕罪, 还如打中说。
覆藏他粗罪学处
知他有粗罪, 元不许覆藏;
若有怖畏时, 纵覆皆无犯。
从波罗市迦, 乃至众教罪,
及此重方便, 覆至晓招愆。
共至俗家不与食学处
不作嫌恨心, 故令他断食;
彼人无有病, 必得罪相中。
触火学处
若不是开缘, 然火皆不许;
及灭火触火, 有难便非过。
皮毛爪洟唾, 掷着火中烧;
熟炭不守持, 触皆招恶作。
与欲已更遮学处
僧伽有事时, 苾刍先与欲;
后时便不许, 堕罪必侵身。
与未近圆人同室宿过二夜学处
未进近圆人, 与之同室宿;
此唯齐二夜, 第三便堕罪。
说有四种室: 一是总覆障、
二总覆多障、 三多覆总障、
四多覆多障。 于此四室中,
苾刍睡卧时, 获罪随轻重。
如是四种舍, 至三明相出;
于中罪轻重, 护戒者应知。
有三种明相, 谓青黄及赤;
青光才现时, 即得根本罪。
若在高阁处, 言声不了知;
及余诸屋中, 共宿成无过。
不应于一床, 二人等同卧;
于褥权开许, 衣等隔中间。
燃明室中卧, 有病在随听;
及以瞻病人, 余人皆不许。
无病昼日睡, 懒堕者便遮;
禅诵若勤修, 片时随意卧。
闇中礼尊者, 不应首至地;
当以虔敬心, 发言称呼睇。
共求寂道行, 同眠应警觉;
若困不能者, 起坐随情睡。
求寂一切时, 殷勤当守护;
犹若轮王子, 斯为佛树芽。
不舍恶见违谏学处
苾刍作邪行, 说欲非障法;
此能为障碍, 由痴无所知。
乃至于三谏, 若其见不舍;
此是罪中极, 宜应速驱摈。
随舍置人学处
知此恶见人, 未为随顺法;
及不舍恶见, 皆不应共住。
不共作读诵, 亦不为亲友;
共受法食者, 得波逸底迦。
为断彼恶见, 或亲或病人;
读诵在随意, 受用便不许。
摄受恶见求寂学处
若是未圆人, 将求圆寂处;
愚痴说欲法, 非障道应驱。
苾刍离恶党, 益物以为心;
共斯无智人, 宿便招堕罪。
着不坏色衣学处
苾刍得新衣, 当须为坏色;
新衣谓是白, 染坏色有三:
青谓污色青, 泥者谓赤石;
树皮花叶等, 染色号袈裟。
捉宝学处。
乍可触瞋蛇, 醦毒难治疗;
不触于珍宝, 及以宝庄严。
末尼真珠等, 珊瑚宝装具;
刀槊诸战仗, 鼓等皆不触。
宝物真珠等, 触穿皆得堕;
若其触未穿, 此便成越法。
鼓乐丝竹等, 刀仗弓箭类;
若成及未成, 触皆招恶作。
若触弹毛弓, 亦得恶作罪;
何况刀槊等, 擎持罪不伤。
像等有舍利, 触时得本罪;
若无身骨者, 触时便恶作。
歌舞吟咏类, 观听皆不许;
谈话并相扑, 斯非寂止缘。
自为歌舞乐, 旋游于制底;
由不护根门, 步步皆招罪。
由斯乱心故, 不许贪声色;
唯求脱三有, 终希趣涅槃。
寺内见遗财, 所谓金银等;
应将草等覆, 护防经八日。
若有主来求, 记验同应与;
若无贮僧库, 藏举勿令亏。
后主来求索, 化彼少智人;
半价或全酬, 更增便不许。
非时浴学处
若非是开缘, 半月内洗浴;
病道行作业, 及以风雨时。
若不洗不安, 是病当开限;
道行及作事, 斯并如前说。
惊飙动衣角, 说此谓风时;
雨滴水沾身, 是雨宜应识;
如其风雨杂, 说此谓相兼;
齐两月半来, 是名为热节。
始从脱衣服, 至水未沾脐;
洗浴得轻愆, 过脐招堕落。
渡河非是犯, 闷绝水浇身;
或可越陂塘, 为难皆无犯。
苾刍行水内, 及以乘船时;
若在大海中, 大小便无犯。
若有女人洗, 王及诸兵众;
并有儜恶人, 远避不应浴。
不应水中戏, 游泳或沉没;
以水相浇掷, 打水作音声。
若其为学浮, 或时须疗病;
当于隐密处, 虽浮亦不遮。
杀傍生学处
苾刍杀傍生, 自作或遣使;
当招极苦处, 恶道火烧然。
故恼苾刍学处
于同梵行所, 不应令悔恨;
作恼心便犯, 异此许无愆。
汝未二十岁, 不成受近圆;
汝邬波驮耶, 破戒众不集。
若以恶作心, 说时便获罪;
若说实事者, 此成无有过。
以指击攊他学处
少智虽一指, 击攊便招过;
如无戏弄意, 示靥许非愆。
水中戏学处
苾刍水中戏, 此彼岸往还;
于此有开遮, 并如前已说。
与女人同室宿学处
若无障隔处, 不共女同房;
若牢关闭门, 此成无有过。
女于善恶言, 解了名及义;
此便生重罪, 余者得轻愆。
全覆全障等, 室相如前说;
要待全身卧, 是谓眠应知。
若其眠睡着, 波逸底迦风;
能于地狱里, 吹火铁床中。
于楼阁有女, 应可去其梯;
成遣苾刍看, 纵卧成无犯。
若于昼日卧, 与上事皆同;
并须结下裙, 异斯招恶作。
恐怖苾刍学处
为尊重佛教, 不恼乱众生;
自作若使人, 不应为恐怖。
或作诸鬼形, 若罗刹等像;
或以声气触, 怖彼罪侵身。
可意人主天, 食香梵志等;
报言来害汝, 便招恶作愆。
欲前人得益, 现极苦令怖;
说于三恶道, 虽怖亦无伤。
藏他衣钵学处
藏他衣钵等, 戏笑不应为;
若作罪侵身, 为益便无过。
他寄衣不问主辄着学处
先与苾刍衣, 不语用得罪;
若是同意者, 虽用理无违。
以众教罪谤清净苾刍学处
若以众教罪, 谤他清净人;
此成烧煮过, 余皆得恶作。
与女人同道行学处
若无男子伴, 共女涉道行;
得波逸底迦, 里数如常说。
行到一一村, 即便招堕罪;
若其村未至, 恶作罪应知。
若于险路处, 女人为引道,
或作防援者, 此皆无有过。
与贼同道行学处
与贼同行去, 即得于堕愆;
若开无犯者, 如前已宣说。
商人偷税道, 此尚名为贼;
何况破村坊, 打道白劫者。
与减年者受近圆学处
若年减二十, 未合与近圆;
由于饥渴等, 不能堪忍故。
若实年不满, 后为此想说;
此不名圆具, 苾刍皆得罪。
若彼有疑心, 不满不满想;
告言年满者, 受时便有过。
于满作满想, 告言我年足;
或可迷而说, 此皆无有犯。
近圆非一事, 随说有多门;
护戒者存心, 理应详审问。
坏生地学处
于地作故心, 自掘教人掘;
损湿招本罪, 皮坏得轻愆。
说有二种地, 生及与不生:
若经水雨沾, 三月名生地;
若其无雨沾, 事须经六月;
此据曾耕坏, 余地不论时。
生者招本罪, 余者得轻愆;
砂石土及泥, 轻重皆须识。
若于地钉橛, 便得根本罪;
拔橛及摇泥, 此皆招恶作。
隤墙及崩岸, 得波逸底迦;
若损破裂者, 此皆成越法。
若作游行心, 崩崖动泥等;
记数损地罪, 不损者无过。
为众修园圃, 净语令掘地;
无虫者许为, 有命皆不合。
过四月索食学处
若有四月请, 苾刍应可受;
除极请更请, 常请及别请。
所言我常请, 谓恒时请食;
于中别请者, 应知施别人。
极请谓殷勤, 更请数数食;
除如是请食, 余食咸招罪。
请与上妙食, 苾刍索粗者;
索时得小罪, 食便无有过。
请与粗鄙食, 更乞上妙者;
索时得小愆, 食时便罪大。
与乳便索肉, 施酪反求酥;
乞小食本愆, 不遮于病者。
或信或富人, 施主有广意;
令彼福增长, 久受亦无过。
遮传教学处
汝于此学处, 告言令遣学;
对诸苾刍前, 鄙贱云愚小。
斯将堕罪剑, 自斩愚痴身;
堕在恶道中, 受苦常烧煮。
愚谓漫思度, 痴谓不了经;
不分明不善, 不解于经律。
作愚痴等言, 口说一一语;
前人若闻解, 得波逸底迦。
问知三藏人, 求解者无犯;
智者言应用, 闇处作灯明。
如其彼妄陈, 此人应反诘;
纵使云愚等, 道实理无伤。
默听评论学处
更互不为忍, 瑕隙共相求;
默然行窃听, 住时便得罪。
他于屏房语, 不作声而听;
了义便招本, 闻声但小愆。
若于檐阁中, 或出或行道;
恶心听得罪, 善意者无愆。
不与欲默然起去学处
若论如法言, 或作单白等;
不语傍人道, 默然而舍去。
勿为别众法, 去可语余人;
由其不嘱授, 独入无边海。
不恭敬学处
于众及别人, 不为恭敬事;
慢众得本罪, 别人招恶作。
大众守寺人, 违言亦得罪;
别人众中老, 并及己尊师。
他有违逆言, 情不欲依顺;
宜应善开示, 此则许无愆。
饮酒学处
诸酒饮若醉, 茅端不滴口;
不饮不与人, 由斯放逸故。
苾刍口有病, 医遣含无犯;
假令命即死, 无容辄吞咽。
诸麹等杂物, 酝酿方得成;
众人共许者, 是名为大酒。
若以皮果花, 汁等用成就;
此名为杂酒, 斯皆能醉人。
或可以糖蜜, 蒲萄等作成;
并在此中收, 为其昏醉故。
如其于酒体, 未成或可坏;
饮时无有过, 由其非醉因。
诸有醋浆类, 及以酪中浆;
水和澄滤饮, 非时亦无过。
诸酒变成醋, 饮皆无有犯;
醋浆盛贮久, 并是醋应知。
黍秫等非制, 说二酒应知;
变坏或未成, 明其非醉性。
酒有色气味, 能醉招大愆;
若不能醉人, 便招三恶作。
如是三二一, 饮时皆得罪;
随招一二三, 不醉非根本。
若皮花果等, 能为醉恼缘;
如其麹等和, 此还招恶作。
非时入聚落不嘱苾刍学处
非时有苾刍, 入村不嘱语;
有缘便罔过, 无事即招愆。
始从过午后, 终至明相初;
此即谓非时, 大师如是说。
苾刍若非时, 生疑入得罪;
时作非时想, 及疑招小愆。
食前食后诣余家学处
苾刍为请首, 向俗家中食;
此人曾不许, 更转向余家。
若于赴请者, 告言随意食;
或主人听去, 向余处非愆。
入王宫学处
王门或宫门, 及以近门处;
明相未出至, 斯皆得本罪。
城门与王门, 及以宫门阃;
去斯门不远, 此名为势分。
未晓到城门, 复为未晓想;
若入过门阃, 便招恶作愆。
若为余想疑, 并皆招恶作;
言宝未藏者, 谓是未举置。
不摄耳听戒作不知语学处
已于别脱经, 半月曾多听;
言我今方了, 戒科咸在斯。
此法在经中, 自觉世尊说;
先当令悔厌, 方遣说其愆。
用骨牙角作针筒学处
角牙骨所成, 针筒不合用;
斯人便自入, 违教罪筒中。
针筒须打破, 其罪应须说;
弃斯憍逸缘, 若留不成悔。
针筒有四种, 鍮铜赤铜铁;
刀子应铁作, 有三品应知:
大者长八指, 小者六余中;
应为乌㭰形, 或似鸡毛曲。
或向余村等, 苾刍虽事急;
针须将一个, 为要拟缝衣。
过量作床学处
苾刍为大众, 作诸床座等;
高善逝八指, 越此不应为。
善逝八指长, 当中人一肘;
长者宜应截, 说罪准常途。
草木绵贮床学处
众僧床卧具, 不应贮杂绵;
故欲恼余人, 罪箭便来射。
蒲台及荻苗, 木绵羊毛等;
斯皆须撤去, 余罪方应说。
云何名为贮? 谓布于床上,
粘着苾刍衣, 令他意不喜。
过量作尼师但那学处
若作尼师但, 大觉三张手;
广便一手半, 过此不应为。
长时应截却, 其罪便须悔;
问言除却未? 方可为蠲愆。
过量作覆疮衣学处
若作覆疮衣, 长佛四张手,
宽须张手二, 越此遂招愆。
过量作雨浴衣学处
如其作雨衣, 长佛六张手,
广应二手半, 异此不应为。
与佛等过量作衣学处
怛他揭多衣, 不合同量作;
长十广有六, 斯名佛衣量。
生在苦毒处, 曾无有少乐;
镇被火烧煮, 斯名训释辞。
若诸犯戒者, 堕于三恶趣;
愚人罪不悔, 由斯堕义成。
第四部别悔法
从非亲尼受食学处
已说于堕罪, 方陈四别悔;
略言其自相, 委悉可应知。
非亲苾刍尼, 于村乞食处;
自手受取食, 便招别悔愆。
受尼指授食学处
若其于俗舍, 苾刍正餐食;
尼来指授时, 与斯酥酪等。
举众皆须报: 姊妹勿为言;
若不一人遮, 合众皆招罪。
内中外三舍, 三处苾刍餐;
上座作遮言, 乃至最下座。
汝且莫为言, 片时待食了;
或可问中外, 颇有遮尼不?
若不问而食, 家中得本愆;
若一不遮时, 外边招恶作。
始从于众首, 皆犯于别悔;
此别别堕愆, 异前波逸底。
若在尼寺中, 施受全无过;
自己财将施, 并由重信心。
学家受食学处
若于学人家, 知众与羯磨;
苾刍饥渴逼, 虽请不应餐。
花华叶等物, 纵受亦无伤;
受床座诵经, 并开非是过。
若于他舍食, 饼惠学家儿;
擘破乃令餐, 勿使空悬望。
阿兰若住处外受食学处
若在阿兰若, 此中多恐怖;
苾刍不应出, 寺外受其餐。
若无观林者, 苾刍出受食;
寺中余处餐, 并悉招其罪。
苾刍犯罪讫, 应还至寺中;
应报诸人言: 我说鄙贱事。
第五部众学法
四种别悔法, 如犯状已陈;
自余众式叉, 次第今当说。
下裙圆整着, 不高亦不下,
不象鼻蛇头, 不作多罗叶,
亦不为豆团, 如是应当学。
支伐罗披着, 好圆整应知,
不太高及下, 好披正覆身,
少为言语声, 亦不高远视。
但睹六尺量, 可长于一寻;
是往俗舍像, 如是应当学。
俗家不覆头, 亦不偏抄服,
及不双抄举, 不叉腰抚肩,
不作蹲地行, 亦不足指去,
不跳不仄足, 不作柱身行,
亦不摇身行, 不掉臂而去,
不作摇头入, 不连手肩排。
未许不辄坐, 坐须善观察;
若重放身时, 此能生大过。
不叠足重踝, 亦不急踡脚;
不得长舒足, 勿使露身形。
下明恭敬食, 不应令钵满;
应留一指许, 并羹次第餐。
行食未当前, 不得预张钵;
钵不安食上, 恭敬可为餐。
团不极小大, 不得预张口;
如其口含食, 不合辄为言。
不以饭覆羹, 亦不菜盖饭;
更作希望意, 由此益贪心。
不欱不[口*((甫-、)/寸)]㗱, 不呵不吹气;
不以饭置唇, 不应毁呰食。
不胀鳃啮半, 不舒舌弹舌;
不为窣睹波, 后破方餐啖。
不舐手舐钵, 不振钵振手;
当作钵中想, 系念可应餐。
不为轻慢心, 观他比坐钵;
污手不捉器, 亦不洒余人。
不于俗舍中, 弃其秽恶水;
钵不除残食, 无替钵不安。
不应立洗钵, 不安崩堕处;
逆流不酌水, 是护钵应知。
次明说法事, 己立前人坐;
或己坐他卧, 无病并不应。
己下他在高, 人前自居后;
他道己非道, 覆顶等同前。
他乘象马舆, 及着鞋履等,
着冠帽系头, 及以花鬘饰,
持盖仗剑甲, 斯皆是慢仪;
除身带病人, 说法便招罪。
不立大小便, 不于青草上;
一二指洟唾, 除病并招愆。
不上过人树, 唯除有难缘;
式叉羯阑尼, 是悉应当学。
七灭诤法
已于众学法, 略言其大纲;
七灭诤相应, 次第今当说。
所谓评论等, 有随法能除;
方便七种殊, 由人有差别。
应差中正人, 摄敛身语者;
众内当差举, 称理和其诤。
无欲无瞋痴, 并以无恐怖,
及移不可移, 除诤应差此。
评论诤若起, 可将现前除;
及以法现前, 当依大师教。
由现前能除, 故斯名现前;
为少慧念者, 且陈其一隅。
若九人十人, 是大众差遣;
此差五或过, 名为差重差。
凡差重差人, 正直明三箧;
上座不朋一, 能为灭诤人。
若无其五德, 设已差应退;
具德者应差, 令作行筹者。
彼可作二筹, 显法及非法:
法筹应可直, 香滑称人心;
非法筹须曲, 臭涩情不乐;
左手盖而行, 法筹应显露。
僧伽应总集, 从初次第行;
先呈其法筹, 三语殷勤与。
如其取法筹, 数多于非法;
是名为法灭, 诤息理应知。
苾刍毁破时, 便招其堕罪;
非法筹多此, 名非法灭诤。
诤虽非法灭, 毁破得小愆;
斯乃是多人, 毗奈耶灭诤。
已说评论诤, 二法可应除;
子细述其缘, 具如广文说。
次明非言诤, 以其三法灭;
谓将可恶法, 诘他清净人。
谓是现前事, 忆念及不痴;
现前如上陈, 余二今应辩。
应知念调伏, 如友苾刍尼;
谤毁实力子, 大师因此制。
应与实力子, 作忆念调伏;
令在上座前, 如是言应说:
大德僧伽听! 被他妄说我;
我乞忆念法, 僧伽应愍听。
如斯三请已, 应令一苾刍;
秉法为彼人, 作忆念羯磨。
次作不痴法, 如恶羯苾刍;
由彼先癫狂, 今秉不痴事。
致在上座前, 白言我昔日;
被狂乱所恼, 为非不觉知。
他便数数诘, 云我为恶行;
我今乞不痴, 毗奈耶应与。
所言犯罪诤, 由四法能除;
自言及现前, 草掩求其性。
既作于罪已, 或诘或不诘;
当在苾刍前, 合掌除其罪。
言大德存念! 我今犯斯罪。
问言见罪不? 报言我今见。
于后不犯不? 报言我不犯。
彼说奥箄迦, 此答言娑度。
犯他胜等罪, 对众而自陈;
此并是自言, 能令诤消殄。
如哥罗苾刍, 被他言所及;
由衣招诘责, 行向释迦城。
现前能灭诤, 名为现前法;
此亦是现前, 重更言其轨。
今说草掩法, 更相斗诤人;
上座应就之, 正理当教示:
报言法难逢, 何为作二党?
无事为诤竞, 轻慢大师言。
言作如是事, 我汝咸有犯;
陈其后边罪, 应可愿蠲除。
作斯言告时, 如其不违逆;
是名住本性, 此朋应亦然。
彼朋意静息, 不为违戾言;
因此诤能除, 名为草掩息。
自言犯斯罪, 对众便言无;
犹如手苾刍, 说有言非有。
与作求罪性, 苾刍令彼臣;
大圣诲亲言, 良由具悲性。
彼亦上座前, 应可从众乞;
大众宜于此, 作法并同前。
欲殄作事诤, 应须众咸集;
如不作违拒, 是诤息应知。◎
已上两卷明波罗底木叉戒本了。次下一卷明跋窣睹等事。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中
大正藏第 24 册 No. 1459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下
尊者毗舍佉造
三藏法师义净奉 制译
◎下明于十七跋窣睹等,中述其要事(跋窣睹是事)。
若是旃荼罗, 唱令及酒舍;
淫女王宫处, 此五非行境。
外道诸典籍, 习读将为胜;
及数犯罪人, 所食皆成毒。
常应读佛教, 是恶道良医;
开许读外书, 为欲知其过。
一切智言说, 美妙多譬喻;
岂如外道论, 无理言粗浅。
多畜诸器具, 雕饰皆不许;
若画坐床足, 斯皆外道仪。
苾刍身老病, 若乘舆随听;
杖络及皮衣, 斯皆在开限。
无由帝释请, 遂开于浴室;
并勤定诵人, 咸听小食饭。
不注于眼口, 亦不香薰衣;
不画伞皮鞋, 揩爪令光净。
伞盖有二种, 叶作苇竹成;
若至村中时, 不应正持入。
若作于伞柄, 应与伞盖同;
欠呿开口时, 应将衣手掩。
有缘须笑时, 不得露龂齿;
赞咏大师德, 说法时非过。
不得长作声, 宣唱牟尼典;
读诵宜依法, 随处勿相违。
若学赞德声, 应在于屏处;
为宣扬正法, 不应生染心。
苾刍及尼等, 五众许安居;
若至夏罢时, 五众集随意。
苾刍苾刍尼, 一切戒须学;
求寂求寂女, 受十戒应知。
不独在道行, 亦不独渡水;
不故触男子, 不与男同宿;
不为媒嫁事, 不覆藏他罪;
是名为六法, 正学女应知。
金银不应捉, 不除隐处毛;
亦不掘生地, 不断于青草;
不得不受食, 及以残宿食;
是名为六随, 学之经两岁。
上座于日数, 分明须忆知;
授事在众前, 日日当陈告。
可于六时中, 月半减一日;
减日成其月, 至六成一闰。
如其王作闰, 月数有参差;
苾刍应可随, 由王有势力。
洗手洗钵处, 若作曼荼罗;
不似日月形, 及似塔形势。
苾刍涉路去, 若过神庙堂;
入弹指作声, 伽他说佛语。
若至神庙所, 不应为损益;
苾刍若违教, 便招恶作罪。
苾刍等五众, 不供养天神;
自作若使人, 亦得恶作罪。
若有余因缘, 许香花祭食;
不得违时俗, 损益不应为。
事佛之善神, 随情应供养;
于诸大经内, 遣作皆无犯。
于诸有情类, 常拥护行慈;
由有慈悲种, 不生于苦趣。
爱敬天神者, 常好为供养;
世间皆共然, 由贪生死乐。
皆求世间果, 由是祭邪神;
恼害杀众生, 引他归恶趣。
先已归依佛, 转更事天神;
供养获果少, 不知尊敬处。
破戒着袈裟, 欺弄苾刍像;
无惭啖人食, 事同刚火炭。
应写律教等, 流布能生福;
忘念者令忆, 自身兼读持。
苾刍入浴室, 须揩身体时;
应令敬信人, 勿使不信者。
诸有持戒人, 不供破戒者;
不可令师子, 承事于野干。
此是佛法刺, 正教中死尸;
共住及随行, 皆成不应法。
亲教轨范师, 及父母有病;
假令是破戒, 悉可为供给。
父母老贫病, 乞食半相供;
由斯有大恩, 是故应瞻养。
见有阙乏处, 随事皆供给;
乃至涂足油, 洗沐令身净。
苾刍若用砖, 唯得揩踝足;
余身分不许, 若为病皆听。
不三画插梳, 及带于咒线;
应系于左臂, 为治病开听。
如其病除愈, 应安柱孔中;
医人若遣为, 香涂身不犯。
若以香涂身, 不应出房外;
勿令他嫌慢, 增其不信心。
若有净信者, 为福施香泥;
应涂户扇边, 嗅之能益眼。
净信以香泥, 涂摩苾刍足;
为福宜应受, 去时当洗除。
必有妙香花, 苾刍欲得嗅;
意欲令明眼, 不应生爱心。
听持铁钥匙, 为防衣药故;
勿兴烦恼意, 辄捉打众生。
大众及别人, 持印皆听许;
铜铁木矿石, 砖锡等应为。
别人髑髅像, 或刻为白骨;
大众法轮形, 此是作印相。
凡食小香果, 皆须待核成;
欲令其福增, 僧伽果须熟。
不应临水镜, 爱心观面像;
为病念无常, 照时无有过。
不自断生支, 亦不砖石打;
宜将不净观, 洗除淫染心。
洗足盆内高, 其形如象迹;
竹及多罗叶, 二种扇应持。
若欲除蚊子, 五种拂随听;
枝梢劫贝?, 麻毛并破帛。
若须上高梯, 应结裙下缘;
苾刍不擎重, 应觅俗人持。
苾刍之仪式, 皆与俗不同;
用梳等搔头, 是事咸不可。
若发有尘垢, 头痒手揩摩;
或时将故衣, 此等皆无犯。
寺后西北隅, 安置大便室;
及以小行室, 皆须店门扇。
西北角下房, 安大众瓶水;
此据门南向, 余面准应知。
若见诸俗人, 及老苾刍啑;
应云久长寿, 不言便得罪。
大者见小啑, 应告言无病;
小者于尊年, 即须云敬礼。
凡是啖食时, 及便利未洗;
或一衣在道, 或立秽闹处;
或复食虽了, 口犹未澡漱;
斯皆不礼他, 亦不受他礼。
若于旦起时, 齿木未净口;
礼他及受礼, 并皆招恶作。
见行遍住等, 皆不应礼拜;
佛及大苾刍, 唯此二应礼。
于斯圣教内, 有二种畔睇:
一谓以五轮、 二乃搦其腨。
持戒者不应, 毛绳系蛇项;
如其不肯去, 方便好应驱。
应可用软绳, 徐徐系项弃;
宜安险丛处, 勿对于众人。
如是于鼠等, 皆可兴悲念;
系放无令害, 殷勤善用心。
护戒者悲心, 蚤虱常存念;
置故衣毡内, 应安孔隙中。
若其除壁虱, 可安青草中;
随其乐处行, 勿令生苦害。
油器有三种: 大者受一抄,
小半抄余中, 随情可持用。
道行为法语, 或作圣默然;
住息说伽他, 宿处诵三启。
听持三种绳: 长百五十肘,
短百肘余中, 随处应当用。
如其井池浅, 或可水平流;
长短任应持, 或时全不用。
若为苾刍尼, 演说律仪教;
中间应幔障, 异斯便恶作。
不取贼遗物, 应可善观瞻;
多人共委知, 设取无愆过。
苾刍若种树, 拟充僧果园;
守看经五年, 去时须嘱授。
苾刍不咒誓, 若作似妄语,
亦不赌衣等, 博奕匪尸罗。
苾刍见女人, 若有染心起;
或女生染意, 住处舍应行。
若见苾刍尼, 为来听法故;
不可遣其立, 与物令安坐。
应与砖木枮, 及草稕褥子;
唯此令尼坐, 余物并不应。
尼来至寺中, 应与其卧具;
令用中下者, 上物无宜与。
苾刍苾刍尼, 相对不说罪;
由于所犯过, 愧耻难陈说。
苾刍尼有疑, 于罪应为决;
尼须起尊敬, 勿生轻慢心。
尼入僧寺时, 至门应遣问;
报言无过者, 随意令其入。
欲居兰若人, 应先善三藏;
日月星行次, 皆应分别知。
若在兰若住, 应畜油等物;
他索可相供, 令贼欢喜故。
先是工巧人, 调度不应畜;
医及解书者, 针笔等听持。
苾刍住兰若, 应可务精勤;
出家勤最初, 懈怠便招罪。
纵使行精进, 正法亦须求;
离此见不明, 失信乖修习。
若离正教授, 无宜习定门;
能发狂乱心, 损害禅支路。
于其所住房, 香花等芬馥;
床服咸应尔, 异此心难定。
僧家营作木, 不可持烧染;
若是曲烂者, 许用在无伤。
若为他解劳, 应须观轨式;
彼人有伴属, 勘问乃相容。
若见有女人, 水火等漂害;
苾刍应拯济, 由悲故非犯。
若有人来问, 云何活命缘?
苾刍随事教, 勿使违时俗。
若于寺门下, 或在房檐前;
若有女人时, 苾刍不应住。
已于五欲境, 舍之而不爱;
是故常用心, 念住勤修习。
三世诸如来, 独觉声闻众;
皆依此道去, 能至涅槃城。
弟子观师德, 方可请为依;
师于弟子边, 问知应摄受。
两人随有过, 彼此并招愆;
为斯俱用心, 殷勤好相察。
师须戒行全, 瞻病不吝法;
随时常教授, 当求如是师。
弟子亦具戒, 勤策性柔和;
恭敬于师长, 禅诵无违阙。
有缘自行去, 或复见本师,
入外道归俗, 斯皆失依止。
又复随一人, 作舍依止念;
此即名为舍, 进否善须知。
呵责门徒时, 不可便驱逐;
权听寺内住, 若改命归房。
说有五种呵: 不语不教授;
不受其承事, 遮善品舍衣。
呵责及受忏, 皆须准教行;
此二若乖违, 俱招恶作罪。
懒惰无孝心, 粗言亲恶友;
于师不恭敬, 斯人勿忏摩。
若摈于求寂, 随将上下衣,
并与滤水罗, 师须善观察。
若已受近圆, 应与其六物;
必是难容忍, 随去不须留。
若离本依止, 一宿不应行;
仍除满五年, 善明于戒律。
如其向余处, 缘开五日停;
勤求依止师, 若无不得住。
宜于彼师处, 应为洗摩身;
或染或缝衣, 斯为弟子法。
轨范于作业, 知量可应为;
养护起慈悲, 不应令过分。
教读依止师, 报恩俱给侍;
然于二人处, 恭敬有差殊。
若无教读师, 在处住无犯;
无依不应住, 依止倍存心。
虽断烦恼尽, 复善闲三藏;
若未满十夏, 仍须伏依止。
去师两驿半, 半月一度礼;
此半八日礼, 同处日须三。
若于后夏内, 依止师身亡;
宜应自守心, 更互相监察。
若至三月满, 处无依止人;
第二褒洒陀, 不应于此住。
既为随意事, 勿更褒洒陀;
大圣顺时开, 即名为长净。
更互相教示, 随意圣遣为;
常开长净门, 对治众罪业。
寺中有客至, 主等或时多;
十四五参差, 应随主人作。
若处客来多, 旧住人数少;
主应随彼客, 共为褒洒陀。
僧伽不和合, 对一人守持;
若一人亦无, 心念应言说。
如是作守持, 苾刍衣及钵;
并舍为分别, 兼舍请应知。
大众若和合, 得好人共住;
理应许说戒, 心念亦随听。
必若难缘生, 有事开心念;
应知随意事, 准此亦应为。
大众可同心, 应共作随意;
异此应须唤, 同行者为之。
将去随意时, 可有七八日;
应为告白事, 令使众人知。
坛场应秉法, 界中或出外;
一界不别住, 众事悉应为。
二十十或五, 及以四苾刍;
有此四僧伽, 随应秉诸法。
不得以世尊, 添彼僧伽数;
佛宝殊僧宝, 秉法者应知。
出罪须二十, 近圆十人等;
满五应随意, 四为褒洒陀。
若处秉羯磨, 白等如法成;
名住处应知, 异斯非住处。
苾刍不哑默, 口应宣法言;
是外道愚痴, 诱诳诸无识。
苾刍安居了, 三事应随意;
如不作此事, 无难不应行。
虽有见闻疑, 别遇难缘起;
为护于身命, 越海亦须行。
若有王贼等, 乐闻苾刍戒;
难缘应为说, 无难不应为。
贫人有信心, 富人无信敬;
殷勤乐闻戒, 世尊开为说。
苾刍善三藏, 法师及病人;
众中最大者, 咸应放知事。
闻有明三藏, 远从他处来;
鼓乐及幢幡, 应迎两驿半。
大众鸣揵稚, 随力悉应迎;
美食解疲劳, 请次宜应告。
房舍及卧具, 常不在分限;
给净人相供, 不差知众事。
戒学佛所制, 僧制众同为;
乍可乖众言, 无违世尊教。
众意有多途, 虽立还复废;
岂有能回改, 无二大师言。◎
◎五月十六日, 应作前安居;
六月十六日, 苾刍为后夏。
但有此二日, 合作安居事;
中间但空住, 不许作安居。
苾刍三月内, 不许外游行;
飞禽于夏时, 亦不离巢去。
若至五月初, 逼夏须存意;
可于其住处, 营饰等应为。
既至十五日, 总收于卧具;
差分卧具人, 应须具德者。
于欲瞋痴怖, 众过并皆无;
善知分未分, 此即应差遣。
毗诃罗波罗, 应须告僧制;
冀令安乐住, 勿使有亏违。
诸人乐住者, 不应为斗诤;
于此受筹人, 当须自审察。
单白告大众: 今是十五日;
僧当共受筹, 明作安居事。
从上行筹已, 次可分房舍;
及以床卧具, 皆从大至终。
若近安居时, 当须善观察;
所行乞食境, 无令事有废。
若于所住处, 知有同行人;
具德有多闻, 并淳善和合。
不令烦恼起, 若起即能除;
有此善伴处, 宜应共居止。
病药并乞食, 斯皆易可求;
无多淫女家, 斯名善行处。
当于隐屏处, 蹲踞对苾刍;
口说安居文, 作法应如是。
我施主某甲, 侍人及作者;
我今于此处, 作前夏安居。
或云作后夏, 有破裂修补;
我于此夏居, 余并同前说。
若于此安居, 无法界外宿;
现在无饶益, 来世受泥犁。
若为寺等事, 并诸杂福业;
制底众食缘, 及以出罪等。
尼违八敬法, 为欲除其罪;
或为下三众, 受戒等须看。
若诸俗人辈, 有请唤等缘;
苾刍察时宜, 须时应往赴。
三宝及父母, 师主等有事;
并诸病患缘, 皆请七日去。
一日二日等, 乃至四十夜;
苾刍应可去, 勿令前事阙。
若有如法事, 察知非是虚;
僧伽共许差, 随情可行去。
仍于一夏中, 过半不在外;
为斯但四十, 若过罪便伤。
饮食若有阙, 医药复难求;
全无供侍人, 去时非破夏。
若处有八难, 及淫女黄门,
并恶兽等缘, 行无破夏罪。
若有罪恶人, 闻来破和众;
恐为非乐事, 出去者无伤。
闻彼斗诤人, 知是己亲友;
不往谏得罪, 停无破夏愆。
若共他作契, 向某处安居;
至日不赴期, 苾刍招恶作。
苾刍若守持, 七日或多日;
在外如逢难, 便住者随听。
若无有余缘, 留住经多日;
辄违于本限, 得罪并破夏。
结界有多途, 略言其四种;
任现所须者, 随事今当说。
大齐两驿半, 减此任当时;
四方应置标, 山河树等记。
可于前相中, 乃至于住处;
除村并势分, 结大界应知。
大众尽须集, 一人秉羯磨;
白二无差?, 斯名结界成。
又为不离衣, 依界秉羯磨;
欲令安乐住, 元由老病缘。
虽复离三衣, 界中别处宿;
除其村势分, 随处任游行。
于前大界内, 欲作小坛场;
应为白二结, 先须解大界。
若欲结小界, 置标相同前;
名曰曼荼罗, 于斯任秉法。
先结于小场, 次结于大界;
依如是次第, 结界者应知。
众咸死转根, 或时俱舍戒;
或尽出界外, 明相过不还。
或时为白四, 大众同心舍;
有斯五种别, 舍大界应知。
凡欲结诸界, 标相复须知:
一树应两标, 分半为其界;
或时以一树, 为其四界标;
四分各相当, 五分便不许。
向下两驿半, 向上数亦然;
齐山顶树梢, 或至篱墙上。
种种庄严具, 皆悉在随听;
莹饰大师形, 令施福增长。
不许安耳珰, 及以足鸣钏;
斯为女人饰, 勿累大师形。
欲使众人散, 鼓乐可潜声;
供具悉应收, 无令有亏失。
或时大众集, 諠闹出高声;
不知时至中, 应鸣䗍击鼓。
若分亡人物, 众大卒难为;
十人为一朋, 或至百千数。
各分取大段, 随人更细分;
得分未分时, 若死须分别。
分竟身方死, 物入四方僧;
若未细分时, 当朋人合得。
有请苾刍处, 并唤苾刍尼;
食罢与施时, 持财安众首。
此应为两分, 或随施主心;
饮食可平分, 佛亦咸同此。
苾刍分施物, 等分应与尼;
式叉摩拏尼, 应二分与一。
将欲圆具人, 亦二分与一;
求寂求寂女, 三分一应知。
若有多苾刍, 苾刍尼众少;
应计人头数, 无宜中半分。
若至大会日, 请像入村城;
能令灾横除, 庄严为生福。
遍洒康庄道, 严仪巷陌中;
散花悬妙幡, 雅丽如天苑。
栴檀及龙脑, 沉水香普薰;
随风处处行, 闻者生钦仰。
鸣螺击鼗鼓, 撞钟告四方;
屯聚震鸿音, 听者生随喜。
鼓乐无停息, 高声出云表;
旃旐遍萦罗, 斯名大法会。
大旗有五种, 鲸牛妙翅龙,
师子画幡旗, 咸持以供养。
人众皆陪从, 法俗两相依;
如是胜庄严, 引导如来入。
由佛入村城, 敬心兴供养;
八部天龙等, 能除众毒恶。
因斯获财利, 大众卖应分;
准价上座知, 善观其好恶。
若有所须人, 随情当上价;
还价未了者, 无宜着此衣。
敬持妻子等, 三宝随一施;
不可为作价, 当随施主心。
歌舞伎乐处, 苾刍令作时;
诸有护戒人, 不应言汝戏。
应告言贤首, 汝可好用心;
供养于大师, 勿生于懒堕。
窣都波挂幡, 不应将物钉;
元初兴造日, 安橛在随听。
塔上然灯供, 苾刍不自升;
有缘须上者, 应可令求寂。
余人无可求, 香水洗双足;
苾刍应自上, 供养大师心。
造寺三五层, 香台或五七;
或可随情作, 小寺五三房。
略论处中寺, 于东西两边;
三层各九房, 房中宽丈二。
后面亦三层, 上取三房地;
中拟安尊像, 檐前不废行。
或可此檐前, 从地为重阁;
随安大尊像, 每日设香花。
前面两房地, 从下作门楼;
门在下层间, 小作应牢固。
入门于一角, 阁道上三层;
出上并平头, 四边皆绝壁。
尼寺限三层, 香台随至五;
寺中房轨则, 准苾刍应知。
佛像形亏坏, 尊经字灭磨;
拭却可重修, 令其更增胜。
制底尊仪影, 新坛足不蹈;
必有缘须过, 可诵圣伽他。
苾刍乞食时, 有人无简别;
佛想唤为佛, 持物而相施。
苾刍应问彼, 详审观其意:
汝唤我为佛, 为是两足尊;
汝唤为法者, 为是尽苦法;
汝唤为僧者, 为是真圣众。
既问决知已, 随彼所乐情;
施者应受之, 此皆无有过。
假令唯一尼, 受请向他舍;
行初留一座, 为拟苾刍来。
苾刍应此座, 求寂亦宜居;
不解愿伽他, 苾刍尼为作。
若无执事人, 随缘诣村落;
获利应须寄, 得人方遣持。
上明诸杂缘, 多是生存事;
下论身死后, 焚葬事须知。
苾刍身既死, 告众鸣健稚;
须唤舆尸人, 柴薪用僧物。
香花幡鼓乐, 送至焚尸林;
亲识及门徒, 愍念相随去。
善亲应可烧, 薪火须丰足;
助以旃檀等, 随有灌酥油。
身疮若有虫, 埋时勿令损;
或安于露地, 草叶覆其身。
一一身躯内, 八万种虫居;
随身共死生, 虽烧亦无过。
应持上下衣, 覆尸令好密;
自余衣钵等, 准法可应分。
烧时随处坐, 略诵无常经;
三启用心听, 各须生厌离。
诸行尽无常, 缘生法皆灭;
刹那不暂住, 如露被风惊。
遍观诸世间, 无有长存者;
咸趣无常海, 共被死波漂。
四大坚性等, 此不可迁移;
生者必无常, 死王威力大。
无常不简择, 善恶戒多闻;
一种皆归死, 不论凡与圣。
诸佛及缘觉, 声闻弟子众;
尚舍无常身, 何况诸凡夫。
如斯法诵已, 方说特崎拏;
还归洗手足, 制底行旋绕。
或可连身洗, 更复着余衣;
去时持故衣, 勿损鲜花服。
诸行无常等, 牟尼之所说;
行思归寺中, 当息悭贪想。
所有诸衣物, 应随阿笈摩;
佛子共平分, 作法如常制。
揵稚诵三启, 礼制底行筹;
及为羯磨时, 五时皆得分。
不应众未聚, 辄共分亡物;
上座及行终, 应行其两分。
作斯定记已, 然后共分财;
设后客人来, 不应与其分。
我死方持与, 悭心作此言;
准斯无决情, 死后宜归众。
决情无吝意, 生存现付与;
随心施别人, 此等成依法。
俗死多悕望, 出家不合然;
如为顾恋心, 是日增生死。
若苾刍身死, 自他财杂乱;
宜应将钵等, 置在于僧前。
观知是亡物, 即应如法分;
所有诸宝等, 准教而处分。
苾刍身若死, 还合苾刍分;
当时无苾刍, 尼众应分取。
苾刍尼若死, 苾刍尼合得;
如其尼若无, 苾刍应作主。
俗舍苾刍死, 无僧由俗人;
宜可与先来, 俱来与求者。
两人俱并乞, 斯应与二人;
或随施主情, 与者宜当受。
或时近多寺, 此家苾刍亡;
随其头所指, 合得亡衣钵。
苾刍负他债, 忽尔卒身亡;
应须细问知, 众用亡衣与。
若是知事人, 为众取他物;
应将众物与, 还债善筹量。
凡是知事人, 向他边取物;
宜应告上座, 保券可分明。
送死幡衣等, 持来施苾刍;
受取理无伤, 令其福增长。
若彼情生悔, 还来索此衣;
苾刍应尽还, 勿令忧火迫。
被举共好人, 同居随一死;
亡衣好人得, 举者不应分。
若无持戒人, 被举有人死;
虽举未蒙解, 宜应共分物。
既有明书券, 出物与他人;
为众若身亡, 众应依契索。
合入众与众, 制底亦皆然;
堪王送与王, 仍除刀箭等。
应用此等物, 作刀子及针;
余并现前分, 本物非分限。
若人宣一颂, 依佛所说经;
由法语得财, 此物宜应受。
牟尼有二法, 教及证应知;
教是阿笈摩, 施法应请分。
安居若过半, 便有舍戒人;
此际苾刍亡, 应与其人分。
造佛窣睹波, 苏迷卢等量;
四畔基牢固, 乃至安宝瓶。
轮一二三四, 如次果应知;
凡夫具德人, 瓦头为制底。
若作佛制底, 轮盖无定数;
过千妙高量, 获福乃无边。
独觉麟喻佛, 不过十三槃;
于彼相轮头, 宝瓶不合置。
制底中安佛, 两边二弟子;
余圣次为行, 诸凡应在外。
次明看病事, 更互可应为;
药直若贫无, 僧物宜当与。
若病人来乞, 洗钵盛净水;
应诵佛伽他, 三遍存心咒。
苾刍为受药, 持将与病人;
如其授者无, 自取亦听服。
不应就病人, 教化取衣钵;
假令虽舍施, 大众不应分。
施者及受者, 教化者情贪;
三俱非净心, 此不应受用。
病者若乐欲, 供养于佛僧;
应用好衣等, 守持粗恶服。
若彼贫无物, 教化可应为;
随情施少多, 令其信增长。
乃至一盘花, 或可持瓶水;
应随病人语, 供养使心欢。
若于己财物, 悭心苦难舍;
宜应用心劝, 令彼供三尊。
或可瞻病人, 为舍衣钵等;
令其睹供养, 引生檀施心。
若于资具内, 有爱着须舍;
当于戒德人, 随情施衣钵。
苾刍虽持戒, 爱钵至身死;
还生自钵中, 受恶毒蛇报。
若患痔漏等, 勿使不信人;
造次辄行医, 割除令苦恼。
如其疗痔病, 药咒可应治;
无医为处方, 不以爪甲截。
若无看病人, 无弟子及药;
大众咸供给, 药乃出僧伽。
必是孤独类, 全无供侍人;
合众并应看, 或可为番次。
若患疥癞病, 勿污僧床褥;
宜将厚衣替, 咸用己私财。
檐厅及门屋, 大小便舍中;
不应看病人, 可居安隐处。
造寺主身死, 被禁或他行;
于斯住五年, 虽贫不应弃。
更可于五年, 与近寺同利;
别为长净事, 守护不令亏。
看守满十年, 若心不乐住;
宜将卧具等, 移安近寺中。
宜应好闭门, 随情向余处;
苾刍如乐住, 任意可应居。
他寺所寄物, 他索即应还;
必若有余缘, 受用诚无过。
施主有先心, 施此非余处;
回将与他寺, 宜应强夺来。
若着僧衣服, 及自上价衣;
不应浣染等, 福增无损故。
若于雨雪时, 不应安露地;
无宜着此服, 入不净室中。
若其过初夜, 卧具不应分;
必知长久停, 宵中亦应给。
应随老次第, 与床并坐枮;
当留一所房, 与客苾刍住。
纵在阿兰若, 随老乐应分;
地树及丛林, 准次皆分给。
设居于静林, 亦须留客处;
为护其衣钵, 异此遂招愆。
若在于迮处, 肘地应分卧;
瓶水及齿木, 药杂器皆分。
有意欲他行, 戾须净扫拭;
如其故令坏, 恶作罪侵身。
正值分房际, 不嘱便外出;
更令依次行, 虽啼不应与。
卧具及饮食, 小者共平分;
花果等亦然, 大师法恒尔。
若彼身重病, 不乐出本房;
乃至未差来, 放免其分次。
若见僧房外, 卧具露地安;
应可持令入, 老病令人举。
见大众卧具, 被火烧水漂;
护身当救持, 不应为造次。
先须出己财, 次出于僧法,
后当持佛物, 是次第应知。
先须请容许, 次可相时宜;
方于三藏中, 随情问疑处。
凡为教授者, 随行住坐卧;
于此四仪中, 说法皆非犯。
诸有受学人, 先须起恭敬;
但除寝卧事, 余三不在遮。
教授学人时, 彼愚心未晓;
悲情善开喻, 百遍不应辞。
苾刍举手打, 屋柱树及墙;
斯皆有愆过, 智者不应作。
臂上不安玔, 咒线任情持;
若有所须时, 系臂无令现。
若诵诸明咒, 不得敬余天;
宜应礼三宝, 持外道咒术。
不于覆钵家, 受饮食床座;
亦不往彼舍, 为其说法等。
必有净信心, 敷妙衣布地;
苾刍应为蹈, 念诸行无常。
但畜三衣者, 唯开一洗裙;
若更畜余衣, 便乖杜多行。
若诸麦豆等, 曾经蒸煮来;
虽复尚坚生, 硬种皆非犯。
呕食出咽喉, 吐却净漱口;
仍除先业力, 颈内有双喉。
若有雕彩扇, 为众畜时听;
苾刍所著衣, 不应同一色。
若是乞食人, 随衣着?细;
于花果树下, 不弃大小便。
寺角中阁道, 木作石不为;
重病不礼他, 亦不受他礼。
洗待身干已, 方可着余衣;
或手拂令干, 或用身巾拭。
若得花香物, 屏处随情嗅;
能使眼目明, 令施福增长。
孙陀利打衣, 寄与难陀着;
世尊闻此事, 因斯制打衣。
得他先打衣, 水洒柔方着;
依旧光华者, 便招越法愆。
知是贼所弃, 死肉有残余;
甘蔗等同然, 对众无宜取。
若以头背跨, 持物路中行;
现苦已招讥, 当来更被压。
若有贵价緂, 举置被虫穿;
苦木叶余香, 裹末便不食。
父母殁亡日, 遗言与苾刍;
此物可应收, 宜将供三宝。
身在他界住, 与彼苾刍欲;
此作法不成, 仍招恶作罪。
贵价高摄婆, 他施应须受;
卖却同分取, 割破不应为。
苾刍不见蛇, 被螫便命过;
压时蛇复死, 为此卧观床。
眠时不照床, 即便招恶作;
不应令象马, 鸡雀斗傍观。
若须其偃带, 是善逝所听;
老病及风羸, 随情可应用。
从斯住处去, 或复拟旋归;
卧具嘱方行, 拂拭令清净。
被他嘱授人, 应须为坚守;
若还应即与, 存心为赏持。
八日十五日, 晒曝看卧具;
每半月常然, 异斯招越法。
大小便利室, 及以众器具;
先至宜应用, 不应随大小。
若众家器物, 当其受用时;
应与先借人, 无令废其事。
上妙绳床座, 众许非别人;
倚版为除劳, 僧私皆悉许。
若大过三夏, 开听一座坐;
如未近圆人, 曾不许同席。
若于俗舍内, 别座不可求;
设令亲教师, 许暂同居席。
如有难缘事, 持众卧衣行;
将者可应眠, 无怖还随次。
若恐怖止息, 受用可如常;
烂破孔穿时, 如法应缝补。
必不堪受用, 乃至衬替衣;
裂破作灯心, 或作泥填孔。
如斯受用时, 欲使身安乐;
复令于施主, 恒为福业因。
别寺有定分, 余人辄来食;
计价当酬直, 此不许分疏。
僧祇卧具物, 记志宜须作;
此是某甲施, 书字好分明。
枮上更安枮, 苾刍重叠坐;
黑耳恶作女, 被压向幽关。
求寂有信心, 存情恭敬戒;
常住之卧具, 此亦合同分。
开皮卧具者, 不许在中方;
俗舍坐权开, 用卧元非许。
熊罴皮总许, 若坐并承足;
边方并悉开, 以皮为卧具。
金银真珠等, 希奇宝庄饰;
并将象牙帖, 此名为大床。
苾刍床上坐, 垂足不至地;
此即是高床, 奉戒者应识。
此二大高床, 苾刍不许坐;
俗亦遮非许, 谓受褒洒陀。
必是坚牢座, 两人容共坐;
床亦许三人, 仍须捡新旧。
必欲分财物, 或告或鸣稚;
或可共行筹, 总告僧伽众。
揵稚有五种, 所为事不同;
任用在当时, 无违大师教。
一度敛稚讫, 更不打一稚;
此即是凶缘, 为表亡人事。
作业三过敛, 摋打两下稚;
如增一大稚, 是谓众常法。
急难稚无定, 为欲警众人;
若为警禅思, 应可摇鸣锡。
客人将入寺, 门外洗手足;
若处水难求, 宜将叶拂打。
既入于寺中, 合掌就尊处;
主唱善来已, 答曰极善来。
主人随所有, 斟量为解劳;
并设非时浆, 令彼心欢喜。
无遑濯手足, 即问僧常制;
闻已可随行, 还如佛亲说。
旧住诸苾刍, 所为作制令;
咸依称理教, 勿使恼众人。
不得于如知, 尊极大师处;
苾刍唤名族, 及以具寿等。
小师于大者, 应唤为大德;
大者于小年, 应命为具寿。
既被众处分, 随力净僧坊;
八日十五日, 鸣稚集弟子。
大小便洟唾, 及以吐血等;
謦咳或弹指, 再三令警觉。
勿在生草上, 及于清水中;
好树及净田, 无宜弃不净。
身安无病苦, 不数食槟榔;
为病乃无违, 苾刍应啖食。
非时欲受用, 于诸果味中;
虽不有开遮, 略教宜详悉。
犹如日日中, 供身恒啖食;
还须安眼药, 佛说遣常为。
于寺内净地, 不可辄剃头;
有病在随听, 了时须扫拭。
若于剃发时, 必须依小大;
若已下手剃, 唤起理不应。
须发随先后, 次拔鼻中毛;
手足爪方除, 须知其次第。
苾刍剃发时, 不作牛毛剪;
若有疮病者, 近处剪无伤。
于三隐密处, 不许辄除毛;
若有病时开, 报知同净行。
剪爪如斧刃, 或可剃刀弯;
甲上听除垢, 不合求光饰。
若在兰若处, 发不过两指;
二指便非咎, 城村不合然。
凡剃发了时, 遍身皆净洗;
有事便开许, 但须净五支。
无俗剃发者, 应可在房中;
苾刍若善闲, 为剃时非犯。
晨朝嚼齿木, 或为说法时,
及以食了时, 不作便招罪。
齿木有三殊, 长须十二指;
短便八指量, 此内总名中。
随是何木条, 大如小指许;
嚼头软成絮, 苦涩者为佳。
齿木既嚼了, 刮舌须存意;
铜铁赤铜鍮, 刮錍随乐作。
若住村城内, 四中随一持;
净洗用灰揩, 勿令生垢污。
必其无此者, 用前所嚼木;
擘破两相揩, 刮舌贫人用。
齿木卒难得, 口齿终须净;
三屑随时用, 权开亦无犯。
前身作毒蛇, 今为长者子;
出家因净口, 常须刮舌錍。
既除其舌垢, 置地杀小虫;
由此佛兴悲, 不许随宜弃。
凡是净口时, 齿木洗方弃;
无水揩尘土, 不然招恶作。
蝇于齿木死, 食此守宫亡;
黄㹨啖斯终, 狗餐还命过。
苾刍有三事, 宜于屏处为:
谓是大小便, 及以嚼齿木。
苾刍许皮履, 但唯开一重;
不许作多重, 俗净方听着。
踏时作声响, 纵净不应畜;
为众在随听, 着时无有罪。
若在严寒国, 冰雪满田中;
此时开富罗, 着否皆随意。
师子象马等, 五皮不合持;
并及此诸筋, 不可将连缀。
自余牙爪兽, 豺及猫狸等;
不合用其皮, 由斯能作害。
若在毗诃罗, 总不听着屐;
得安便转室, 并开俗舍中。
芒竹等为鞋, 苾刍不合著;
脚有风血病, 须着在随听。
若是无船处, 凭牛尾渡河;
象马特水牛, 此悉非遮限。
租田合取分, 耕业绝不听;
守看宜用心, 无令损常住。
险途逢难缘, 自亦持将去;
寺中如有贼, 闹乱可应为。
若在牧牛坊, 殷勤好看守;
不应言谷将, 方便遣如常。
求寂等持粮, 身羸须借助;
勿令其手放, 举下并无伤。
若其全困乏, 苾刍应为持;
袋上系长绳, 可令求寂捉。
贼来惊走弃, 或可渡河时;
此即自收来, 食时无有过。
将车载粮食, 险处恐摧辕;
苾刍应共推, 仍须防轼处。
船中谷食满, 触浅过滩涡;
牵拔助舟人, 无宜触其柁。
染衣须静日, 复非阴午时;
好地不应为, 恐污生讥过。
忽尔逢风雨, 尘惊恐污衣;
可移檐宇中, 污处应摩拭。
同法诸苾刍, 见斗宜应解;
彼若不用语, 舍去不须看。
破持戒信持, 俱持取闻者;
同闻信少欲, 少欲有差殊。
此二共斗时, 两言俱可信;
可问极少欲, 二极乃无争。
若因论法相, 斗诤遂便生;
如其恶不除, 应须为舍置。
合礼处相逢, 虽斗应行敬;
大告言无病, 若违俱得罪。
若入浴室时, 令人防守户;
洗浴事未了, 少信勿令前。
若用众杂彩, 绘画在随听;
不得画众生, 仍开剪花叶。
若在僧房壁, 画白骨死尸;
或时为髑髅, 见者令生厌。
大门扇画神, 舒颜喜含笑;
或为药叉像, 执杖为防非。
画大神通事, 华中现佛形;
及画生死轮, 可于门两颊。
画香台户扇, 药叉神执花;
若于僧大厨, 画神擎美食。
库门药叉像, 手持如意袋;
或擎天德瓶, 口泻诸金宝。
若于供侍堂, 画老苾刍像;
应为敷演势, 开导于众生。
温堂并浴室, 画作五天使;
生老病死系, 其事准经为。
若在养病堂, 画作大师像;
躬持大悲手, 亲扶重病人。
若于水堂处, 雕彩画龙蛇;
若于圊厕中, 应作尸林像。
可在檐廊壁, 画佛本生时;
难行施女男, 舍身并忍事。
如斯画轨式, 缘在逝多园;
长者造寺成, 世尊亲为说。
若在檐房处, 不许火烟熏;
必若有余缘, 无烟可持进。
于好砖地上, 不应辄然火;
若有要缘者, 宜可在炉中。
佛及众中尊老者, 国王恩济于兆庶;
亲教轨范二尊人, 此五善教无宜越。
若有苾刍所为事, 世尊不开亦不遮;
清净不与俗相违, 斯事应行勿疑虑。
若是世间起讥议, 苾刍受用不应为;
略教能令弟子安, 亦明佛是一切智。
若毗奈耶苏怛罗, 于其缘起不能忆;
六大都城随意说, 纵令差互并无愆。
室罗伐城娑鸡多, 婆罗痆斯及占波;
薜舍离城与王舍, 此六大城随处说。
长者谓是给孤独, 憍萨罗国胜光王;
女人谓是毗舍佉, 斯等临时任称说。
婆罗痆斯大城内, 国主名为梵授王;
近住女名褒洒陀, 有大长者名相续。
创在婆罗痆斯国, 法轮初转济群迷;
于斯说法度五人, 为报昔时先愿意。
第二五人邻次度, 为说色等空无我;
总观诸蕴若浮泡, 生死轮回因得出。
初由五人着下裙, 高低不等招讥丑;
令如梵天圆整着, 因斯遂制式叉门。
从次牟尼方制戒, 苏阵那等作淫非;
缘起学处免初人, 此是生天涅槃路。
大哉大德六人众, 由斯广制式叉缘;
悉皆明辩冠当时, 所作事业无重犯。
虽为此等制学处, 因斯洗浊破尸罗;
如信度河至春时, 流澍平原灌众泽。
邬波难陀阿湿迦, 阐陀难陀邬陀夷;
补㮈伐苏六难调, 世尊教中为滓秽。
若有要心不犯戒, 斯则名为上智者;
虽犯能悔亦胜流, 长时不悔生恶趣。
诸佛能超德海岸, 所有施作叵称量;
宣说调伏济众生, 于胜善人能引导。
凡夫无始积无明, 轮转恒迷处长夜;
唯佛能将正法手, 殷勤牵使出幽冥。
阿僧企耶割跛时, 常习大悲熏妙智;
善能调御巡生界, 十种大事必须为。
所谓授记当来佛, 留第三分为众生;
舍利目连第一双, 佛应化者皆自度。
结界之事终须作, 现大神变下天宫;
父母获果说业缘, 最后涅槃归命礼。
敬礼结集诸大德, 牟尼隐教能彰着;
宝舟沉没重令浮, 光明普照无边海。
亦礼侍者阿难陀, 闻持善集于经藏;
令诸品类生欣乐, 烦恼系缚得蠲除。
次礼圣者邬波离, 能正宣通调伏藏;
譬如善持明咒者, 能除恶趣毒蛇王。
次礼尊者迦摄波, 善闲摩窒哩迦藏;
于此世间光普照, 皆令隐义尽敷扬。
次于王城五百众, 结集三藏是应人;
重流法雨润生津, 我悉至诚归命礼。
帝释天王为上首, 阿苏罗众咸恭敬;
遍满空中悉云集, 稽首深心赞希有。
尔时王舍大城侧, 天香普馥满山林;
诸天婇女散名花, 流芳下落弥山际。
次复于彼广严城, 猕猴池边重结集;
七百罗汉弘真轨, 冀令法教得增明。
大哉佛日埋光尽, 遗余法宝恐沈辉;
幸蒙众圣结微言, 得使人天重归仰。
牟尼忘倦久轮回, 为求正法于生死;
愿欲济斯无救者, 冀令众苦尽消除。
头目手足咸持施, 骨肉流血济求人;
男女爱如初月轮, 皆随喜舍归圆寂。
大师牟尼所宣说, 乃至正法未灭来;
应除懈怠断愚痴, 至愿要心勤策励。
言论佛教言中胜, 颂陈正法颂中尊;
我毗舍佉罄微心, 结颂令生易方便。
若于圣说有增减, 前后参差乖次第;
愿弘见者共相容, 无目循涂能不失。
我于苾刍调伏教, 略为少颂收广文;
愿得普共诸群生, 因此能成福智业。
五欲淤泥生厌背, 恒持净信作庄严;
生生常得苾刍身, 坚持佛语穷真际。
若希戒品常清净, 无疑正趣涅槃宫;
常于略颂忆修行, 勿虑一生虚命尽。
乃至世间尚煎生死热, 乃至心内恒为染火烧;
大仙等教犹若弶伽流, 常愿久住洗浊无明垢。
在那烂陀, 已翻此颂, 还至都下,
重勘疏条。 所有福因, 愿沾含识,
专希解脱, 早出生津。
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颂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