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二十八)江東良一新說《地藏菩薩本願經》第十一集光目女救母。(二)20200731

《FJ時事新聞》百家講壇首席主講:江東良一 一聽就懂·江東良一新說《地藏菩薩本願經》
(三百二十八)江東良一新說《地藏菩薩本願經》第十一集光目女救母。(二)
作者:江東良一 總編輯:蔡倩如

說你的媽媽呀,活著的時候做什麼了?
哎。現在告訴你吧,你的媽媽已經墮到地獄裡去了。
受著極其慘不忍睹的痛苦。
光目女一聽,啊的一聲!差點沒昏過去。
母女連心啊!痛哭流涕。
聽到羅漢問自己。
於是擦了擦眼淚,勉強說道。
我母所習,唯好食噉魚鱉之屬。
所食魚鱉,多食其子,或炒或煮,恣情食噉。
計其命數,千萬復倍。
尊者慈愍,如何哀救?
光目女就說啊,說我的母親活著的時候。
就是喜歡殺生,喜歡吃小魚小蝦。
專好食噉魚鱉之屬。
這個魚鱉這個詞。
我查了一下字典,查了很多資料。
我給大家解釋一下。
魚鱉有兩種意思。
第一種意思是指魚類和鱉類。
魚類不用解釋了。
鱉類就是我們通俗所說的甲魚。
第二種意思就是泛指水族。
就是我們通俗說的海鮮。
就是海裡,河裡,江裡,湖裡的一切水裡的生命。
但是我們想一想。
說一個人難道天天就吃甲魚和魚嗎?
這個不可能。
所以說這個意思一定指的是海鮮。
就是光目女的母親喜歡吃海鮮。
而且喜歡吃海鮮的小寶寶。
喜歡吃小魚小蝦。
那你想一想。
我們在飯店都看見過。
那一盤蝦,一盤清蒸蝦仁。
那一盤能有多少?上百隻。
上百隻生命啊!
佛可告訴我們啊!
是法平等,無有高下,是名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以無我,無人,無眾生,無壽者,修一切善法。
即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
須菩提,所言善法者,如來說即非善法,是名善法。
眾生平等啊,法無高下。
佛經沒有哪個好,哪個壞。
而生命沒有高低貴賤之分。
人、豬、馬、牛、羊、魚、鱉、蝦、蟹。
包括神,包括地獄中的一切生命。
都是平等的。
最終都會成為未來佛。
也就是說我們在吃任何生命的時候。
你要知道,就是在吃未來佛的肉啊!
多嚇人啊!你說這罪業有多大。
因果報應屢試不爽,一定會受到報應的。
殺生一定會受到報應的。
你看我們知道的安世高的故事。
安世高就是印度旁邊,一個叫安息國的一個王子。
有一天安世高就來到了中國廣州。
當時是漢桓帝的時候。
當時法律也不健全。
這個烽煙四起,匪徒猖獗也沒什麼法律。
然後旁邊的另外一個僧人就問他。
你去中國幹什麼?
安世高說:“我去中國受報去,有個人要殺我”。
我得讓他殺完以後,才能了。
否則這個因果在,生生世世得償還啊。
於是就到了廣州,碰到了一個十七、六歲的少年。
那個十七、六歲的少年,拿著刀就來殺安世高。
安世高說:“對,我就等著你殺我”。
那個少年就不懂了。
說你為什麼等著我殺你?
安世高說:“前世我殺了你,今世我來到中國就是希望你殺我”。
把這個債償還。
然後那個少年,就把安世高殺死了。
過了幾年呢,安世高又去了中國江南。
跟著同行的人說:“這次,因為我前世欠了兩個人的命債”。
這次我還是被殺。
了完以後,我就得大成就了。
到了江南以後,看見兩個人在打架。
拿著棍子和刀。
兩個人打架一不小心,一棍子把安世高打死了。
所以說我們要知道,欠了命債。
不論是欠了殺人的命債,還是殺動物的命債。
你一定要償還的。
一定要償還啊!不償還是不可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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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東良一新說《地藏經》連載1~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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